按照2009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安排,我市拟于今年制定《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杭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拟于近期举行立法听证会,就《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听取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名参加本次立法听证会。
本次听证重点围绕以下问题进行:1、《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登载在3月28日杭州日报和杭州市政府法制网http://www.hangzhoufz.gov.cn/地方立法/立法听证)第二条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是否可行?2、第五条、第六条关于禁止吸烟场所、控制吸烟场所的分类是否合理、可行?您认为还有哪些场所需要禁止吸烟?3、第八条关于可设置吸烟区的公共场所应当遵守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有没有更好的建议?4、第十条关于禁止吸烟场所和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管理者职责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有没有更好的建议?5、对违反禁止吸烟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是否可行?6、其他意见和建议。
凡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立法听证会,有关单位也可推荐人员参加。
你可以这样报名参加听证会
即日起至2009年4月13日18时止(邮寄报名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报名者填妥听证代表报名表(可从www.hangzhoufz.gov.cn/下载)后,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杭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名。报名时请表明所陈述的问题及所持的主要观点,同时告知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听证代表名单确定后,杭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于2009年4月17日前通知本人。
报名电话:85251216,85251246(传真)。电子邮箱:fzb@hz.gov.cn通讯地址:杭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本市环城北路318号,邮政编码:310026)
杭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根据报名者对听证事项所持观点及理由、代表性、与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等情况,按照各方意见人数基本相当的原则,确定若干听证代表,并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会议地点通知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名单届时在杭州市政府法制网上公布。听证会设旁听席,杭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从未被确定为听证代表的报名者中,邀请部分人士参加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