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3日讯
“配了这么多药,还挂盐水,竟然只要20多元钱就够了,会不会是搞错了?”昨天早上,由于5岁的儿子晚上踢被子着凉发高烧,义乌市义亭镇的余恒海带着儿子来到义亭中心卫生院看病。付钱的时候,余恒海发现,收费单上药物总价是74.20元,但是卫生院只向他收了27.05元,于是就有了上述的疑问。
原来这是义亭中心卫生院成为义乌市首家基础药物零差价试点医院后给病人带来的好处。由于实行了基础药物零差价服务的缘故,余恒海享受优惠的幅度高达63.5%。听了医生的解释,余恒海笑得很开怀:“前几天刚从报纸上看到国家要实行新医改,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消息,没想到,我们义乌早就先行一步了。以前小孩子感冒发烧,上一次医院就要上百元,现在只要20多元!看来这次医改是真正惠民了。”
“政府主导、城乡覆盖、项目管理”已作为义乌卫生发展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将基础药品零差价销售列入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则是义乌市政府补偿机制改革的又一次模式创新。政府通过对药品零差价实施项目管理,实行量化的财政补偿机制,从补偿机制上切断了过度医疗等趋利行为,改善“以药养医”的诱导创收利益驱动,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和优越性。
2008年初,义乌市政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要合理减免医疗费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收挂号费和诊疗费,开展医保对象基本目录用药零差价销售试点工作”,并制定出台了零差价药品公开招标细则,组织10余家医药公司对基础药品目录内的数百种药品,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进价,实施平进平出,确保群众真正享受到优惠、有效的药品零差价服务。2008年6月,义乌市卫生局确定义亭中心卫生院为首家基础用药零差价销售试点单位,并于8月1日正式启动。
值得一提的是,义乌确定《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2007年卫生部下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参考目录》中的70余种慢性病人常用药品及全部中草药,为义乌市社区卫生服务基础用药零差价销售药品目录。目前,义亭中心卫生院已临床使用的就有西药238种、中成药62种、中草药350种。
据义亭中心卫生院院长陈邦余介绍,从去年8月1日开始实施基础药品零差价销售试点工作以来,到今年3月31日,共有门诊21235人次、住院348人次享受了此项优惠,累计减免金额79.4万元,人均减免费用34.29元。另一方面,通过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基础药品零差价销售服务,使政府的惠民措施让群众触手可及。
由于只有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才能享受此项优惠,就吸引了病人到社区看病,引导病人使用疗效相同并且相对低价的药品,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新型医疗服务格局。从去年8月1日到今年3月31日,义亭中心卫生院的总门诊人数达60846人次,同期增长45.1%;住院人次达到了395人,是同期的4倍。
以前,由于医院的药品价格远高于零售药店,许多病人拿着处方到外面抓药,现在这种情况反过来了,许多人都带着处方到卫生院来抓药。在取药窗口前,记者碰到了退休工人陈庆华,他告诉记者,他是从城里坐公交车过来的,因为这里的药品,特别是中草药都实行零差价销售,价格低得让人想不到。“其实就算来回都坐出租车也很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