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9日讯
明明是一步步照着店里说的做,为什么液化气还会爆炸?桐乡男子沈某想不明白。
去年9月,他买了瓶液化气,店方说必须先把罐子里的空气放掉才好用。就在他拆减压阀时,液化气爆炸了。沈某被烧成十级伤残。
沈某将店主朱某告到桐乡法院。昨天上午9点,法庭请双方调解,但朱某拒绝了。
几年前,朱某在桐乡开了家电器店,店里也无照经营灌装液化气业务。
去年9月7日,沈某来到电器店,要求代加液化气。
老板娘倪某说,沈某的钢瓶已过检测期,必须进行检测才好用,但可以在店里先换个新瓶。
沈某付了检测费后,从店里换了一瓶液化气回家。两天后,沈某想用气了,却发现怎么都点不着火。
沈某回店里咨询。倪某说:“因为气瓶罐里还有一点空气,你回去放掉一些就能点上了。”
9月14日上午,沈某先旋紧钢瓶总阀,开始拆除减压阀放气。没想到减压阀突然弹出,液化气也冲了出来,发生爆炸。
沈某躲避不及,全身被烧伤。法医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事后,沈某向朱某索赔,桐乡市消费者协会进行了两次调解,都没结果。
眼看赔偿金拖了大半年也没着落,沈某将朱某告上了法庭。
沈某认为,自己已付了钢瓶检测费,店方有义务向他提供具有安全保障的钢瓶。但店里的钢瓶明显有问题,所以发生爆炸。他要求朱某赔偿5万余元。
朱某认为,沈某烧伤住院时,他已经赔了1.3万余元的医药费了,况且,到目前为止,爆炸原因到底是沈某操作不当,还是钢瓶因素还没定论,所以他不同意调解。
法院将择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