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4月29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今年将加快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债务化解机制,全面完成债务化解任务,并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
据统计核实,到2007年9月,浙江省义务教育债务总额35亿元。各市、县此前都已上报了化解方案及分年度偿债目标,全省2008年化解19亿元,2009年化解16亿元。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计划,化解义务教育债务的目标是到今年底,全省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因修建校舍和购置设备形成债务的化解任务。
与此同时,浙江省政府要求各市、县(市)政府强化政府投入责任,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控制新债。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从制度上保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中的所有合理资金,严格控制学校建设规模和档次。今后凡新上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金来源,并报同级政府审批后列入部门预算。
据了解,浙江省从今年起,建立义务教育经费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并且每年由省教育厅、省统计局、省财政厅联合向社会公告全省义务教育经费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