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14日讯 (通讯员 阮召剑 方帆 记者 李敏) 从明天起,全国范围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专项整治期间,公安部要求各地对酒后驾驶的坚决实行“四个一律”。14日,浙江省迅速贯彻落实公安部“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动员全民抵制酒后驾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措施,坚持“零容忍”。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兴军重申,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处罚。
浙江从8月7日起已经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条常态严管措施,截至13日,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3429起,醉酒驾驶405起,因酒后驾驶扣证3176本,因醉酒驾驶拘留210人,其中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抄告同级纪委的15人。在查处的酒后驾驶起数中,有的是无证酒后驾驶,有的是当时未带证,所以扣证数少于查处数;查处的醉酒驾驶起数中,有的还在法律程序中。
在如此大规模的高压严管态势下,每天查处的酒后驾驶仍有400多起,足以说明酒后驾驶在现实生活中是个顽症、多发症。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公安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依靠法律手段,严肃处理,要对酒后驾驶坚持“零容忍”,让酒后驾驶成为司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郑兴军强调,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动员全民抵制酒后驾驶,加大典型违法案例的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