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30日讯(记者 童俊)“始终把尊重农民创造、促进农民发展作为前提条件,始终把顺应发展要求、创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要求,始终把深化改革开放、创新体制机制作为内源动力,始终把强化基础地位、推进统筹发展作为根本方法。”
在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赵兴泉用四个“始终”概括了新中国成立60年来浙江农业发展的经验,也是阐明了未来浙江农业的发展方向。
这60年,是浙江农民改革创新、奋发创业的60年,也是浙江农业、农村大地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60年。赵兴泉感慨道:“今天的浙江农业正处在一个时代的起点上。”
人均耕地下降一半主要农产品大幅增长
相对于其他省区,浙江农业资源不足,人多地少矛盾明显。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全省农产品供给处于长期短缺。
但随着农村生产关系的完善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农产品供给格局发生了变化。60年来,全省人口从1949年的2083万人增加到5120万人,人均耕地却下降了一半,但主要农产品产量实现大幅增长。1949年到2008年,粮食总产从430万吨提高到776万吨。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浙江的农民从靠天吃饭、依靠人畜劳动力的传统方式向水利化、机械化、设施化的转变。
60年来,全省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创造的农业总产值由190元提高到26713元。到2008年底,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面积、机电排灌面积分别是1949年的1.7倍、10.5倍和62.8倍;粮食亩产由1949年的98公斤增加到2008年的407公斤。
浙江农业从计划集中走向市场、国际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制度。1979-1984年,农产品流通体制由计划调节向市场调节初步松动。1984年底,浙江基本取消主要农产品指令性计划指标。1985年将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1990年改为国家定购。1993年放开粮食购销和价格,2001年在全国率先推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农产品流通全面市场化。
特别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成为农产品流通和集散的主渠道。到2008年,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达到577个,交易额1040亿元,分别比1990年增3.7倍和142倍,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35个。
农产品出口方面,新中国成立初期我省农产品出口数量极少。改革开放30年期间,我省农副产品出口增长150倍,由1979年的5090万美元提高到2008年的76.8亿美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4%左右来自出口农产品带动。
目前,全省农产品出口企业达到4921家,茶叶、水果罐头、蜂产品等出口额居全国第一位,出口市场主要包括日本、美国、欧盟、韩国、俄罗斯、加拿大等20多个国家,遍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
从依靠政策支持到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国民经济处于一穷二白的崩溃边缘,国家为保障城市发展和工业化,长期以来依靠工农产品“剪刀差”政策来支持。同时,农业又为城市化提供大量土地和劳动力资源。
随着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新方略,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五个统筹”科学发展新要求和胡锦涛总书记作出“两个趋势”的重要论断,我省全面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新阶段。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三农”政策措施,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
2008年,全省各级财政支农资金达到177.1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258元,比1949年增长196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6.3%,连续24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
赵兴泉乐观地称,今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可望突破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