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23日讯(记者 包勇)村干部不履行竞职时的承诺将被辞退。记者今天从杭州市余杭区第十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余杭区民政局正探索建立与村干部竞职承诺制相衔接的辞职承诺制。
据了解,根据1998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第16条中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
“罢免程序的启动必须要达到一定的人数,这样要操作起来非常困难。”余杭民政局局长周虎勇说,自己在这个职位上工作十多年,只启动过一次罢免程序。
为了让不称职的村干部主动“下”课,余杭区正探索在全区推行村干部签订“辞职承诺书”制度,变“被动罢免”为“主动辞职”,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
“竞选村干部成功后,我们将根据竞选时的承诺与村干部签订辞职承诺书。不能履行承诺那只能下课。”周虎勇说,目前,这个制度的制定已经到了最后的征求意见中,各部门反映良好,力争在11月份上报余杭区委、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