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28日讯(记者 叶海)在今天举行的全省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暨百万造地保障工程推进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浙江省将适当扩大重点开发区域建设用地供给,严禁改变生态用地用途。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浙江省新一轮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80万亩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80万亩;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83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500万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97万亩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1平方米。
会议指出,当前全省省土地利用要符合全省主体功能区划分的总体方案,对不同区域实行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确保全省2836万亩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对优化开发区域实行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适当扩大重点开发区域建设用地供给,严格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土地用途管制,严禁改变生态用地用途。
在今天的会议上,省政府还与各地市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
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