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4日讯(记者 廖小清)浙江妇女的政治权益有没有得到保障?近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一项调研显示,浙江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通过实行妇女委员专职专选,村两委会中有女委员的村达95%,全国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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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和10月份,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浙江妇女权益保障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调研。
调研数据显示,近年来,妇女的政治权利保障逐年推进,妇女领导干部的培养力度逐年加大。据统计,到2007年底,全省90个县(市、区)中,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比例,分别比2005年提高8.9和13.3个百分点;省、市、县三级党政工作部门中的女性领导干部配备,分别比2005年提高了0.1、2和6.7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代表、委员中妇女的比例也进一步提高。浙江出席党的十七大、十一届全国人大、政协的代表、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比上届提高2.5、1.3和5.2个百分点,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和十届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比上届提高3.8和5.8个百分点。
此外,村民委员会中妇女成员比例大幅提高。在去年浙江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通过实行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大大提高了妇女当选的比例。换届后,女委员占村委会成员总数的22.57%,比上一届提高13个百分点,村两委会中有女委员的村达95%,比上届提高50个百分点,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在总体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妇女劳动就业权益、财产权益和人身权利等6大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仍然存在。特别是“农嫁女”权益受损和家庭暴力侵害妇女人身权利两个问题,时有发生,社会各界须给予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