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21日讯(通讯员 沈简轩)从6月21日开始到本月25日,是全国检察机关第十二个“举报宣传周”,我省三级检察机关的102个检察院将围绕“依靠群众、反腐倡廉、服务大局”这一主题,由检察长带队进社区、驻企业、到农村、下海岛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举报宣传活动。
浙江省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人说,开展举报宣传的一个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群众向检察机关举报,因为群众举报对检察机关很重要,去年至今年5月底,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1858件2235人中,不少就是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而立案侦查的。
据介绍,200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2209件,其中贪污贿赂线索8562件,渎职侵权线索2089件,这些线索成为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重要来源。依靠群众的举报和对线索的深挖,去年至今年5月底,我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53件1857人,其中,贪污贿赂大案1379件,占88.8%;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05件37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19人,占39%。在2235名被立案侦查的贪渎官员中,有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45人,其中包括厅级16人。
这些案件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79件,涉案金额3.02亿余元;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资金管理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35件;涉及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环境监管失职等渎职犯罪案件152件;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73件。“这些也是群众举报最为集中的领域”。省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人说。
据了解,目前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举报职务犯罪线索的方式主要包括网络举报、电话举报、信函举报、来访举报,尤其是网络举报,越来越成为群众举报的新选择。数据表明,2009年6月1日至今年5月31日,我省检察机关已受理群众网络举报1236件,同比增加一倍多。“这与网络举报操作方便、互动性强不无关系”省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人分析说。以向省检察院网络举报为例,只须进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网址http://www.zjjcy.gov.cn/NIC/),点击“进入举报”按钮,按照提示,便可完成网络举报操作。完成举报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举报编号和举报密码,该编号和密码是举报人查询举报处理情况的唯一有效凭据,请务必妥善保管。举报人若要查询自己举报事项的受理和处理情况,可以重新进入举报网站,点击“举报查询”按钮,按要求输入举报编号和举报密码即可获得检察机关的反馈信息。如果在举报方面包括网络举报上有疑问或需要提供帮助,可以随时拨打检察机关举报中心的12309电话咨询。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举报人权利的保护,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修订了《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充实完善了举报保护内容,包括:举报人为了自身安全,可以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地方和安全的方式向检察机关举报;检察机关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查处,对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经调查核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或者部门处理;对举报人因受打击报复,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名誉损害、财产损失的,检察机关支持其依法提出赔偿请求;同时,检察机关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严格按照举报人的要求为举报人的姓名及举报行为保密。
省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人说,举报光荣举报有功举报有奖。按照去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向检察机关举报管辖内的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追回赃款的,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发给奖金。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在1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数额不超过20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但没有追回赃款的案件,可以酌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下的奖励。据统计,2009年以来,我省各级检察院举报中心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389人,发放奖励金52.66万元。
“有贪渎必反,有案子必查,认真对待群众举报的每一个线索,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这是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举报的最积极响应”省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人表态说,他吁请人民群众大胆、放心、积极有效地向检察机关举报身边的贪官昏官,继续支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