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韩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韩峰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韩峰作为“日记门”当事人曾在今年年初引发网络关注。
因为写日记,获刑13年,在一般人看来,这位局长是在有点冤。估计韩峰现在可能也对自己的写日记给自己带来的牢狱之灾而后悔不已。但给韩峰带来13年牢狱之灾的根本原因到底是什么了?是因为那份流传网上的“香艳日记”吗?对此笔者有如下认识。
网上疯传的“香艳日记”不是韩峰获罪的根本原因。韩峰有写日记的习惯没有错,他写自己私人生活的日记也无可厚非。但关键在于,韩峰的这个日记暴露了他利用职权,设施浪费的生活,贪污受贿的证据,潜规则女同事的事实。这些,与一个党员干部的身份极不相称,引起了网民的不满,所以,韩峰获罪13年,与网上疯传的“香艳日记”关系不大,起码不是主要原因。
有贪污腐败的事实存在是韩峰获罪的根本原因。审判调查结果显示,韩峰利用职务便利,为陈某等人谋取利益,并于1999年5月至2010年2月,索取及非法收受陈某、赵某、王某、高某、董某、黄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69.5万元及商品房一套,该房陈某共支付房款319807.8元。所以,有明显的贪污腐败事实,是韩峰获罪的根本原因。韩峰之所以有今天,在于他身居高职后,放纵自己,忽视党性修养的提升,信念缺失,自甘堕落。最终为党纪国法所不容而落得个获刑13年的下场。
所以,“日记门”局长之所以有今天,是他长期贪污腐败,生活腐化,放松党性修养所致。与所谓写日记无关,与网民炒作无关。这正应了那句话。身正则不怕影子斜。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