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前“问需”、慰中“问方”、慰后“问变”,才能“问”出基层困难群体的实情,“问”出帮助他们脱贫解困的实招、实效,“问”出党群干群的鱼水关系
新年将至,各地慰问困难群众的活动相继启动。然而,笔者观察,一些单位在走访慰问中,偏重“慰”而忽视了“问”,搞形式的东西而不注重实效。这种重“慰”轻“问”的做法亟待改进。
俗话说,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慰问”,既要送而有“道”,又要送之得“法”,既要有物质上的“慰”,更要有精神上的“问”。
“问”,一要慰前“问需”。要调查了解困难群众家里到底缺什么,急需什么,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然后再决定送点什么,帮些什么。给困难家庭送上同样的救济慰问品,不一定就能取得好的效果。只有把准贫困群众的“脉搏”,有针对性地开展慰问活动,才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问”,二要慰中“问方”。要借慰问之机,多了解与困难群众利益相关的难点问题,切实掌握他们有哪些困难需要解决,只有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送上脱贫“点子”,既给“良药”,又开“处方”,才能切实为群众指引一条致富路。
“问”,三要慰后“问变”。慰问不能一“问”了之,不能把慰问活动当成“一阵风”,刮过就算了。慰问后,上级领导要抓落实,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把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观察贫困户家中的变化,总结经验,进一步落实帮扶措施。
“慰问”重“问”,当然会增加工作量,加大慰问的难度,做起来没有“送些钱物就走”便捷省事。但只有重“问”,才能“问”出基层困难群体的实情,“问”出帮助他们脱贫解困的实招、实效,“问”出党群干群的鱼水关系。把送财物转化为送知识、送技术、送经验,让困难群众从依靠上级组织的“输血”,转变成为自我“造血”,这才是“慰问”的初衷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