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温暖”惠民大行动专刊】
市民政局开展“送温暖”惠民大行动组织八大活动
市民政局接到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送温暖”惠民大行动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开展“送温暖”惠民大行动作为近期全局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结合年底各项业务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行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惠民活动,确保活动抓出成效。八大活动是:
1、开展节日慰问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各地民政部门集中力量,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专门班子,分头深入乡村、社区,对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三老”人员、城乡低保户、受灾困难群众等进行集中走访慰问,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倾听意见和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过一个温暖、祥和的节日。对福利院、敬老院、老人公寓、福利中心和救助管理站等单位进行走访慰问和集中检查,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在院老人、儿童和受助人员的生活,对重病、高龄、痴呆等特殊对象,要重点关注,精心照料。
2、开展慰问金发放活动。及时调查摸底,确定救助对象,按不低于去年城市每人200元、农村每人120元标准,年前全市发放低保慰问金900余万元(其中市区160余万元)。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金1300余万元,其他困难群众慰问金500余万元,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3、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活动。高度关注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上涨情况,及时启动价格补贴发放工作,明确补贴对象和补助标准,积极落实资金,全市需安排补贴资金410万元,确保12月底前将价格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其中市区按城市低保每人补贴105元、农村低保每人补贴65元、低保边缘户每户55元的补助标准,发放补贴105万元。及时下拨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款,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4、开展医疗救助活动。按照当地的医疗救助办法,在2010年度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达到90%以上的同时,节日前后适当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家庭的生活困难问题。全面推进医疗救助即时结报工作,加大医疗救助资金使用,保证元旦、春节期间因病致贫户拿到医疗救助款。
5、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深入推进“关爱功臣,永葆光荣”活动,积极为在乡红军老战士、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解难题、办实事、送温暖、献爱心。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积极协调解决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6、开展“慈善温暖行动”系列活动。全市各慈善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联动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扶贫济困新春慰问活动,为困难家庭送温暖。目前,市慈善总会已安排150万元资金继续开展“慈善温暖行动”系列活动,其中大病救助20万元,救助100户,每户2000元;40万元用于慰问市区400户特困户,每户1000元;为1200户困难家庭派送每户420元的年夜饭物资,共计资金50万元;为1800位农村“五保”、城镇“三无”老人每人赠送一件军大衣,共计资金30万元;安排10万元为市区困难群众举办集体“慈善年夜饭”。
7、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全市民政系统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各结对帮扶、结对共建的村(社区、企业),检查帮扶共建项目落实情况,进一步研究共建举措,共谋发展思路,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继续加大在资金、项目、信息等方面对结对单位的支持帮扶力度,千方百计地帮助解决一些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8、开展惠民资金使用情况集中检查活动。在春节前,各地民政部门对涉及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各类资金拨付、发放和管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确保各类慰问金、抚恤金、补助金、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重点检查低收入居民价格补贴发放、医疗救助即时结报工作推进、因病致贫户医疗救助款申领、因灾倒房的恢复重建、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款发放和受灾移民应急补助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