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4日讯(记者 李利)今天下午,浙江省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省人民大会堂召开。会议下发了《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其中,关于调节收入分配的内容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企业一线职工工作增长幅度要普遍高于企业平均工作增长幅度。同时,加强对国有企业工作分配的管理,理顺管理机制、规范分配秩序,限制过高的收入,努力扭转行业之间、经营者和职工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
意见中还提到,“十二五”期间,要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联动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幅度要明显高于社会平均工作增长幅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企业利用计件工资和通过加班加点规避最低工资的行为,确保制度有效落实。
会上,义乌市、温岭市、德清县、宁波北仑区、慈溪市和传化集团等单位作了典型交流发言。各市、县(市、区)主要负责人,省有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分别在主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