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内容与制度
(一)主要内容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主要内容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包括: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就是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二)工作流程
具体工作流程分为6个步骤:
1、村党支部会提议。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都由村党支部提出初步的意见和方案。实施过程中,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使提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村党支部坚持“例会学习制度”和“党日活动”不松懈,在准确把握上级党组织要求的前提下,确保提议符合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使提议符合本村发展实际。村党支部充分考虑本村经济基础、村情民情、承受能力,确保提议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使提议符合广大群众意愿。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事着手,通过各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归纳分类,形成合民意、顺民心的方案,确保实施后能够惠及群众。近两年来,全市村党支部提议16000多个事项,96%的提议获得通过。
2、村“两委”会商议。就是由“两委”成员对村党支部提议进行论证,从而把村党支部的意图转入村民自治程序。实施过程中,把握“三个环节”:一是充分准备。坚持事前酝酿、民主讨论、集体决定,会前一周内由支部将中心议题发至“两委”班子成员,不搞“一言堂”和临时动议。二是反复酝酿。“两委”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商议专业事项时,请专家介入,进行可行性论证。三是拟定方案。根据与会人员意见,对提议进行修改完善,再次征求“两委”成员意见,力求达成共识,实现思想同频、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3、党员大会审议。就是把村“两委”会的商议意见交党员大会审议讨论,表决通过。实施过程中注重“三个体现”:一是体现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召开党员大会的前三天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让党员带着议题了解村民意愿,增强了党员的责任感、自豪感。二是体现党内集体智慧。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能采纳的采纳,不能采纳的向党员说明原因,并根据党员提出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最后经三分之二以上与会党员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审议意见,使党员感到有权利、有荣誉。三是体现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审议通过后,充分发挥党员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的作用,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为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奠定基础。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实施过程中,把握“三个关键”:一是加强村民代表队伍建设。一手抓入口,把“素质高、重声誉、懂村务”,能代表农户发表意见的选为村民代表;一手抓培训,经常组织村民代表参加学习、外出参观,提高素质,更好地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二是做好审议意见说明。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党员干部到村民代表家中访谈等形式,让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的背景、事项和必要性。三是做好跟踪问效工作。对大多数同意少数反对的决议事项,再次走访群众,弄清原因,做好解释,争取更多支持;对未能通过的事项,深入分析原因,决策确实错误的及时中止;对思路正确,但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的,待条件成熟后再实施。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期间,通过设立意见箱和走访群众等方式,广泛征求和收集群众意见,充分吸纳合理化建议,对不同意见及时做出答复。在此基础上,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同时将最终确定下来的成熟方案再次进行公告。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并注意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增强整个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
(三)配套制度
为保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顺利实施,我们建立健全了6项配套制度:
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村党支部每名党员都按照居住地就近的原则,联系一定数量的农户作为党员联系户;村内所有农户都有党员联系。党员对联系户进行党的有关政策宣传,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联系户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村民代表推选制度。5-15户推选一名村民代表,每村代表总数不少于30名。村民代表推选工作在村党支部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实施,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涉。村民代表必须由群众选举产生,不经群众选举产生的,经调查审核,取消村民代表资格。村民代表任期三年,三年后重新由村民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村民代表可由群众提议罢免并补选。
3、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每个村民代表分别联系若干农户,联系户覆盖面要达到100%。村民代表及时了解和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同时宣传、引导联系户自觉执行各项决议。
4、民主监督制度。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进行决策实施,监督评议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负责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核把关,并及时向群众公开。
5、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的,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凡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决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和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档案管理制度。各行政村全部建立村务决策档案,由专人集中统一管理。对“四议两公开”每个环节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都要详细记录,并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备查,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