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我国首次对“裸官”进行登记管理,目前各个单位都在按照申报的范围汇总申报材料。
近年,“裸官”在官场流行,尽管“裸官”未必都是贪官,但往往容易出问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能捞就捞,不行就跑,跑了就了”,似乎已成了贪官们心照不宣的“心诀”。
贪官们在早早准备一跑了之的同时,有关部门却没有做好防范措施。现在,有关部门开始对“裸官”进行登记管理,可以说,“裸官”监管迈出了关键一步。但值得注意的是,防范“裸官”出逃,仅仅靠登记管理还远远不够。
首先,登记工作本身尚有制度性漏洞,目前,我国暂无一个相对独立的负责登记工作的执行机构,各单位各自申报,登记的实施缺乏统一性和严谨性,很可能造成登记工作的外强中干。其次,除规范登记外,“裸官”信息公示是加强监督更为关键的一环。只有让公众清楚谁是“裸官”、拥有多少财产、有没有外逃的资本,才会有更多群众成为有效的监督力量。
我们希望,这次有关部门能动“真格”,不要以维护部分官员的“隐私权”为由,忽视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只有将“裸官”完全暴露在公众监督之下,“裸官”犯罪才难有容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