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二:风险如何规避
据了解,目前我国界定合作建房是否合法的惟一法规依据,是1992年2月由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居民可以通过成立住宅合作社,集资建设属于自己的住宅。但具体如何操作执行,该办法却没有明确规定。
不少业内人士担忧:“如果土地拿到手了,房子也建了一半,有关方面却出台一个政策,叫停合作建房,这时候该怎么办?这种情况也是有可能的。建造一幢房子往往需要一个比较长的周期,一年,甚至两三年。在这一周期内,如何规避其中的政策风险,也是一个参与者需要考虑的问题。”
杭州第一个建立合作建房网站的刘鸣向记者表示了疑虑:“如果我们的联盟组建了公司,也拿到了土地,工程也开始建设了;这时候肯定会有更多人站出来搞合作建房。如果其中出现一些借机骗钱的问题,政府不会置之不管,很有可能会出台相关政策。这种政策如果对合作建房是一种限制措施,那我们开工了一半的大楼该怎么办呢?”
问题三:成本如何控制
说到底,自建住房是被高房价逼出来的新生事物。
“我们之所以要参与到合作建房中来,是不愿意为开发商买单,房产商卖一套房子能得到至少30%的利润,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如何保护好自己口袋里的钱这个问题。”报名参加合作建房的陈先生如是说。
很明显,他们参与合作建房的目的,就是要买比市场价便宜的房子,而控制建房成本自然成为合作建房的重中之重。但依靠由不懂房产的人组合成的团队能和开发商比吗?如果最后建成的房子成本比市价还要高,那这批人岂不是得不偿失?
业内人士还指出,合作建房的成本不仅包括住房的工程建设成本,还要考虑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的隐性成本,更重要的是建设过程及消费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风险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说,由开发商开发似乎更为经济,因为其有专业的开发技术和管理能力,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