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8日讯
昨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出《关于立即开展全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全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地毯式”排查行动,重点部署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尤其是各类民办学校和托幼机构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的各类“黑车”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要逐校逐园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
对农村、偏远地区及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地区,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统一为学生和幼儿配备或租用安全车辆上下学,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
今后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要认真开展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学校要提醒步行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避免乘坐摩托车、三轮车等,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坚决不上超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