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24日讯(记者 徐晓)近日,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督查组来温州市、杭州市、嘉兴市等地,对今年浙江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今天上午,记者从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督查情况反馈会上获悉,今年前三季度,浙江实现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9%,上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1.35%、0.5%和2.16%,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会议强调,浙江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省份,面临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机遇,要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工作。
2011年以来,浙江省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不断完善,省政府公布了重点监管企业的名单,企业数量从“十一五”时期的1311家扩展到2441家,2011年对其中1000家企业实施了节能监察,制定了2011年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任务。
同时,省政府积极推进绿色建筑、新型墙材、集装箱卡车“油改气”、电动汽车和天然气汽车等建筑、交通节能工作。在公共机构节能方面,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能耗统计,实施考核评价,为进一步推进“十二五”节能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作为国内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浙江省高度重视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相协调。针对民营企业多、中小企业多的特点,浙江省制定了富有本地行业特点的节能减排新政策。如积极运用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市场手段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宁波市对94家企业实施了差别电价,对7家能耗超过限额标准的企业实施了惩罚性电价,取消了电解铝企业的优惠电价,为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供了更明确的市场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