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4月份结束的村级组织换届中,我省总结推广金华做法,全面推行以“先定事、后选人、再践诺”为主要内容的创业承诺、竞职承诺和辞职承诺等三项制度,把新一届村干部该做什么事、怎么做事、做不成事怎么办等全部亮出来,接受村民监督,树立了“以事选人、选干事人”的选举导向,改变了以往一些村干部“选前忙拉票乱承诺、选后当闲官不作为”的现象,强化了对村干部的监督约束,探索了不称职村干部退出的“绿色通道”,得到基层党员群众的普遍认可。
【专题】2011年度浙江省组织工作十大新闻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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