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有人说,这是一场有关农村经营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还有人说,这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崛起。小小的家庭农场,肩负着多重探索,会对未来的农民、农业和农村带来怎样的改变?记者近日赴宁波调查,试图解开其中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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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宁波2月27日电 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家庭农场再次成为关注热点——今年将制订出台家庭农场发展指导意见,全年目标是新增家庭农场500家,合作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200家。宁波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宁波未来将重点培育一万家家庭农场,并提升1000家左右作为标准化家庭农场。
与近些年来偏重于提供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同,家庭农场更着重于农业生产过程本身。省农业厅经管处处长朱勇军说,家庭农场的最终目标,是成为提升农业现代化的一种组织形式。
农业规模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解决农民就业……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家庭农场被寄予众多期待,同时也面临土地续租难、竞争力不强、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等现实问题。
土地,如何再突围
元宵过后忙春耕。这几天,黄岩种粮大户章彬斌遇到烦心事:他在院桥镇后宅村和梁湖桥前村的近500亩土地租期已到,有些农户将土地承包给了租金更高的西瓜种植户,有的则收回自己种茭白,水稻田中冒出一个个西瓜大棚和茭白地,影响连片机械化耕作。
章彬斌说,家庭农场需要规模化种植,现在他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缺少连片集中的土地,土地流转时间比较短,生产基地不稳定。据统计,浙江土地流转率虽已达40%,但发展壮大到一定规模后,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都遭遇土地续租难题,规模化经营困难重重。
慈溪市雪风果蔬农场场长胡旭丰有同样的烦恼,他原先在坎墩农业园区租有40亩土地,5年合同期满后,因为不能保证能续租,胡旭丰赶忙回到老家二灶市村,从农户手中流转来110亩土地,种植大棚蔬菜和水果。
相比农业园里交通、水电等完善的设施,二灶市村的条件有些简陋,但胡旭丰看到了希望。“心里老是绷着一根弦,生怕租不到地。”他说,如果能在一个地方固定下来,就可以轮作水稻和蔬果,既保证土壤肥力,也增加收入,更重要的是让他对农场有长期打算。
采访中,无论是农场主,还是作为土地出让方的村民,都希望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在加快扶持和培育成熟的土地流转市场的同时,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减少农民的后顾之忧,最终推进农村土地的长期稳定流转。
规模,多大才合适
在慈溪市农业局产业科科长孙冲波看来,发展家庭农场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他粗略地算过,如果让农户平均收入赶上城市水平,在全国范围内需要把农户数量减少到3000万户左右,平均经营规模应在60亩以上。
对于农场规模,胡旭丰也深有体会。他目前虽有110亩土地,但实际种植面积是70多亩,因为一旦扩大面积,就需要更多人工。胡旭丰觉得,70亩左右土地能为家庭农场带来最大利润。
胡旭丰的盘算不无道理。有学者指出,考虑到多种因素,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速度、管理水平、现有技术装备水平与配套服务体系等,我国平原地区耕作大田作物的家庭农场,一般不宜超过300亩,蔬菜规模不宜超过30亩。如果规模过大,会出现二次转包土地的情形。
胡旭丰说,相比工商资本投资的农业园,家庭农场“小而美”,但每次申报农业项目时,规模小又让他很纠结。比如最近他申报市里一个与农机化有关的项目,要求是30亩以上就能申报,但最终拿到项目补助资金的,还是比他承包面积更大的合作社或农业公司,专门针对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更少。
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维清表示,社会化服务体系滞后,是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因素。我省家庭农场在社会化服务方面体系缺乏,实力弱,一些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比较单一,只限于生产资料及信息服务方面,难以满足现代家庭农场经营活动需求。
人才,拿什么留住
在慈溪市掌起镇绿叶农场,“人难留”是农场主叶善根对我们讲的第一句话。绿叶农场种植上千亩绿色蔬菜,去年产值400多万元,在当地名气很大。
可是叶善根一直在为找人犯愁。三四年来,农场共迎来6名大学生,现在只留下1个。叶善根告诉我们,这些大学生每年工作290天,一天工作6小时,主要负责田间管理和文书工作,不用下地干农活,年收入近4万元。
虽然在农村,但工作体面,为何仍留不住人?“因为太无聊。”叶善根说,“在农场工作,整天和蔬菜水果打交道,年轻人不会主动去钻研这些东西,半年就厌烦了。”
王旭强在慈溪坎墩街道做了近30年农技员,也是当地农产品绿色认证班培训老师。他告诉我们,如果在当地承包10余亩地种蔬果,年收入能达10万元。每年有近50名年轻人来培训,但最终选择务农的只有四五人,其余的都到城里工厂打工。
打工收入不及务农收入,为何留不住人?“种田太辛苦,而且费心思。”王旭强说,农业生产的特性,需要对土地上的各个环节精心照顾,年轻人若不把务农作为职业认真对待,很难坚持下去。
宁波市2009年出台政策,对在农业生产领域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按工商注册登记,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对引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如合作社、家庭农场,市财政给予1至2名聘用人员每人每年1万元的基本报酬补助。
让年轻人通过务农获得可观收入,这只是培养新生代农民的第一步;如何让职业农民真正成为一项具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年轻人有事做、留得下、出实效,是更长久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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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物长宜放眼量
陈锡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不管农业经营体制怎么创新,真正的主体还是农户。农业选择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既是历史现象,也是世界性的普遍现象,这是由农业自身的产业特征决定的。农民的逐步减少是个趋势,但是农民的转移是被动的,取决于城市能提供多少就业岗位,能容纳多少人进城安居。因此,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鼓励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流转。
党国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发展家庭农场,还需要多方面的体制改革与政策调整。首先,要稳步推进城镇化,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真正安居乐业。要改革包括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在内的各项配套制度,为农业转移人口定居城市创造更好的条件。其次,要改革农村土地制度,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更好的条件。中央目前推进的土地承包长久不变政策、土地确权政策,都有利于土地流转,有利于家庭农场发育。最后,要提高对家庭农场的支持力度,完善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专业分工水平。家庭农场发育会对土地整理、经营管理和技术吸纳提出新的挑战,政府不仅应有资金扶持,还需要在教育培训方面给予支持。
郑风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家庭农场是现行家庭经营的一种补充而不是替代形式,不应全国一刀切强制农民流转土地搞家庭农场。必须根据当地城镇化水平、非农就业机会与农民退出意愿渐进发展,防止大拨儿轰、急于求成等倾向,更不能出现垒大户式的“强制人造家庭农场”。一号文件规定,既不能限制也不能强制农民流转土地。从这个角度来看,家庭农场只能在特定地区发展,比如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工业比较发达地区,或者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周边城郊,因为这些地区非农就业机会多,收入高,不少农民不愿意耕种土地,建立家庭农场相对比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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