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1日讯 记者28日从嘉兴电力局获悉,3月1日起,嘉兴市“低保户”和“五保户”可以申请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每月可以享受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两保户”可携带相应资料前往电力营业厅办理。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数据测算,仅市本级便有4118户家庭可享受这一利好政策。
28日上午,在市区西马桥社区,电力社区经理周家峰来到了“低保户”苏荣观家中,向其介绍免费用电政策。苏荣观自幼患有小儿麻痹症,生活不便,每月仅有400多元的低保收入。当得知自己可以免费用15度电之后,他高兴地告诉记者:“平时我就开开电灯,看看电视,一般一个月用电二三十度,如果可以免费用电15度,这相当于帮助我节省了一半的费用。”由于苏荣观行动不便,周家峰现场收集了他的相关资料,代为办理。
那么申请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需要哪些资料呢?电力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两保户”家庭成员或代办人到供电营业窗口办理,需要携带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户”或“五保户”证明原件,“两保户”户主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原件,近期电费发票或电量电费通知单,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证明材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免费用电政策规定,免费用电申请从3月1日起开始办理,但免费用电政策却是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这如何理解?嘉兴电力局营销部营业一班班长汤火萍解释,也就是政策具有追溯力,符合要求的“两保户”,电力部门将把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的免费用电份额补偿给用户。“补偿有两种形式,一种按照每月15度电的额度,现场一次性退还电费。”汤火萍说,另一种是可以办理“转预收”,将这些金额存至用户电力账户内,留作以后用电扣取。
据悉,办理登记手续后,“两保户”每月享受的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由电力部门直接从其当月电费中予以减免。当期实际用电量不足15度的,当期实际用电量即为当期免费用电量,未用完的免费用电基数不结转到下一结算期。
市本级“两保户”可以在南湖供电营业厅和秀洲供电营业厅办理登记手续,各乡镇用户可前往镇供电营业厅办理。对于行动不便的用户,可联系电力部门上门协助办理。关于办理中的具体问题,用户可以拨打电力服务热线9559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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