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2日讯 昨天,杭州、宁波发布“国五条”地方细则,对于“国五条”中,二手房个税“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的规定,两地细则均未明确涉及。
按照国务院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在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截至目前,在全国30多个目标城市中,只有北京、上海、重庆、天津、深圳、广州、青岛7个城市的细则明确涉及20%个税。
有网友笑称,杭州宁波出台的细则,“让假离婚和排队卖房的人白忙活了。”
●关键词:房价控制目标
杭州版: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从2011年起,杭州市每年的3月30日~31日,都会公布该年度的价格控制目标。与往年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相比,今年公布的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把保障房排除在外,说明政府对住宅市场房价控制要求更为精准。
宁波版:保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2011年2月20日,宁波市政府曾下发一份“国八条”甬版细则,沿用至今的“限购令”,就是出自那份通知。
以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例,“国八条”甬版细则,只笼统表述“将本市的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昨日公布的“国五条”细则,明确规定今年房价不许跑过城镇居民收入增幅,显然更具体。
●关键词:二手房个税
杭州版: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出售住房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
在细则中,20%个税被一句“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草草带过,对此,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的相关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我们不会再出细则,但会统一回应相关问题。”
昨天晚上,杭州各大中介皆在做最后的“挑灯夜战”,力争24点前签完所有定单。
华邦地产首席评论员宋文杰说:“除了北京明确了3月31日起实行20%的转让所得税,所有地区,包括杭州,都没有明确开始实行相关税收的时间,但4月1日24点前签约的,总是保险许多。”
宁波版:财税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记者从宁波市财政税务局了解到,宁波现行政策是:纳税人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按差额20%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总价的1%计税。且在计税时,住房装修费用、贷款利息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减除。另外,购入时间已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二手住房,转让时免征个税。
不过,宁波市场上普遍选择总价的1%计税,只有当房屋增值很少的情况下,交易人才会选择按照差额的20%缴个税。
宁波南天房产总经理助理薛敏强认为,有关个税的政策还不够细致,期待更人性化的细则,“比如对拆迁房、房改房、商品房,不能按照‘一刀切’计税。”
●关键词:房贷
杭州版:在必要时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此前大家一致关心的“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一事,《通知》中仅仅在前面增加了“必要时”3个字。然而,究竟什么时候是“必要”?提高多少首付款和贷款利率?一概未提。
很多专家评价,杭州版“国五条”细则一点也不细。
宁波版:适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宁波南天房产总经理助理薛敏强认为,对于二套房首付和贷款利率,目前宁波的房价还没有“上涨过快”的趋势。
不同于以往只对个人住房贷款提出约束,昨日细则首提“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显然这是为了引导房企增加普通住宅,增加中小型户型供应。
专家点评
细则不是“紧箍咒”而是“松紧带”
杭州双赢置业机构总经理章惠芳
这次新国五条的各地细则没有出现新的“紧箍咒”,更多是抑制房价上涨的“松紧带”。
如果房价相对合理,上涨幅度在合理的范围内,那么新国五条只是象征意义,没有实质性调控加码;如果房价超出了调控预期,那么新国五条也可以举起“大棒”,必要时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必要时严格依法执行个人所得税政策等。
灵活,但形式主义了一些
透明售房市场研究院院长、首席评论员丁建刚
限购,照旧;限贷,看是否必要,较为灵活;税收,按照国家税法来,总是没错的。每一条都言之有据,但又形式主义了些。
对刚需有一定保护作用
宁波华星房产公司副总经理陈敏梁
新国五条落地,其中的诸多内容给楼市吃了颗定心丸,对刚需购房者有一定的保护作用,继续挤压楼市的投资客。以目前的新政,刚需型商品房有机会“火一把”。
地方政府不愿“加码”,后期或有严厉政策
容创宁波机构总经理助理徐江涛
新国五条落实到地方后,很多城市只是“复制、粘贴”了国务院细则,相对温和,在执行层面上留下了不少“想象空间”。细则对楼市的具体影响,还要细则落地两三个月后才能见分晓,取决于执行情况。以目前各地政策来看,地方政府是不愿意“加码”的,但后期或许会有更严厉的政策出台。
延伸阅读
全国仅有7个城市细则涉及20%个税
控制目标无异于“涨价目标”
在已经出台地方“国五条”细则的城市,仅有北京、上海、重庆、天津、深圳、广州、青岛7个城市,涉及了有关20%个税的规定。
其它城市大多定为同比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幅度——也就是增长幅度减去CPI的增幅。
虽然相比两年前,上述目标扣除了保障房,更具含金量,但是以天津为例,201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达到10.1%,即使扣除CPI增速2.7%,仍有7.9%的空间,控制目标仍无异于“涨价目标”。
目前看来,仅有去年房价同比下降3.4%的青岛,底气较足地将目标定为“明显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据中国之声
百城房价连续10个月上涨
3月均价9998元/平方米
中国指数研究院昨天发布数据:3月份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9998元/平方米,自2012年6月来连续第10个月环比上涨,同比连续第4个月上涨,涨幅继续扩大。
其中,84个城市环比上涨,16个城市环比下跌。与2月相比,3月价格环比上涨1.06%,涨幅扩大0.23个百分点,环比下跌的城市减少10个。
同比来看,百城住宅均价较去年3月上涨3.90%,涨幅相对上月扩大1.42个百分点。
北京、上海等十大城市住宅均价为16803元/平方米,环比2月上涨1.25%,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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