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丁先生妻子6月3日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昨天,浙江新美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下称“新美心公司”)发表道歉声明。
5月30日,镇海华美线业公司96位员工和家属因食用新美心公司的慕斯蛋糕,出现腹泻、发热等症状送到医院就诊。同天,鄞州一家幼儿园的孩子因食用同批蛋糕,16位孩子送医院治疗。(新闻回顾:宁波近百人吃坏肚子 可能是因为厂庆发的蛋糕)
6月2日,镇海官方公布信息称,在采集的病人粪便标本和蛋糕标本中均检出肠炎沙门氏菌,初步确定本次事件系感染肠炎沙门氏菌所致。(新闻回顾:送检蛋糕样本检出肠炎沙门氏菌)
昨天,针对此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宁波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应急响应。北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昨天也签发了督办令,要求北仑质监局在3天内拿出针对新美心公司的调查报告。
妻子和两周岁的孩子都还躺在医院
可损失不知道谁来赔
然而,新美心公司昨天公开致歉,但针对消费者会做好救治工作的承诺,似乎并未落到实处。
镇海丁先生昨天发微博:征集近期吃过绿姿小蛋糕,且出现呕吐、腹泻、发烧等症状的市民。
丁先生说,他想联合和他有同样遭遇的市民,一起去找工商局维权。
丁先生可能是绿姿蛋糕这次中毒事件中受到影响最大的了,妻子和2周岁的孩子,现在还躺在医院里。单单妻子的医药费已花去8000多元。
丁先生妻子是6月1日深夜住进医院的,医院当时根据丁先生妻子的临床反应,诊断为急性阑尾炎。
当夜,丁先生妻子做了阑尾割除手术,然而在割下的阑尾中并没有检出炎症。
第二天,丁先生在报纸上看到镇海华美线业员工食用绿姿蛋糕中毒的新闻,这才回想起来,前一天妻子正是吃过一大块绿姿覆盆子蛋糕,随后出现了胃痛、拉肚子、发烧以及全身痉挛症状。
更要命的是,此前女儿也因为吃了这块蛋糕(女儿吃了一小部分,剩下的大部分被丁先生妻子吃掉了),出现发烧、腹泻等症状,比妈妈先一步送进了医院。
丁先生昨天很是郁闷,“妻子的治疗费用谁来支付?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又有谁来赔偿?还有我的误工费呢?”
他拿出妻子6月3日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给记者看,总额为7984.38元。加上妻子第一天在医院的急救费用,已超过了8500元。另外女儿的医疗费用也有1000多元。“母女俩的住院费用还在往上攀。”
丁先生说,他们俩夫妻一个月的收入在5000元左右,现在一下子多出一万多元的支出,压力很大。
被蛋糕毒倒的幼儿园孩子
至今也没等到说法
我们的治疗费谁来付?这个问题,在宁波大学附属医院儿童病房照看儿女的淘淘妈、姚姚妈和宁宁妈也在问。
好在三个孩子的病情现在都稳定了。昨天淘淘一边挂着盐水,一边捧着iPad津津有味地在看动画片。旁边挤着姚姚和宁宁俩小脑袋——他们都是因为在幼儿园吃了绿姿慕斯蛋糕后被送到这里的,住在了同一间病房。
淘淘妈说,住院两天,淘淘的治疗费用花去1070元。加上前期治疗和继续住院费用,总费用应该在3000元左右。
另外两个孩子病情稍轻,费用稍少一些。
三位妈妈倒不是心疼几千元的医药费,她们更担心的是,急性肠胃炎以及使用的抗生素会不会让孩子留下什么后遗症。
“等到孩子痊愈了,新美心公司肯定要给我们一个说法。这么大的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有关部门也一定要给我们一个答复。”淘淘妈说。
宁波食品药品监管局昨天表态
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追究肇事单位或人员责任
昨天,北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发布督办令,要求北仑质监分局按照食品安全调查要求,积极调查新美心公司的产品质量情况,着力查找企业违法违规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按时上报区食安办。
这份督办令要求3天内必须出报告。
昨天中午,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也发布了《关于绿姿慕斯蛋糕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及处置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截至6月3日晚上,镇海华美线业职工及家属先后去医院就诊的有210人,目前住院治疗52人,留院观察18人,病员情况稳定。
鄞州飞虹幼儿园29个小朋友食用慕斯蛋糕,16人送医就诊。目前还有4人在住院,其中一人住院期间并发肺炎症状。
北仑质监部门对慕斯蛋糕所涉20个主要原辅料和装饰水果、蔬菜成品及生产经营用消毒剂进行抽检,对8种主要原辅材料就地封存,对同类蛋糕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截至6月2日,已检出2个蛋糕成品(芒果果冻慕斯和覆盆子小方)与1个原料(维益布雷果冻)菌落总数超标,包括沙门氏菌在内的其他指标尚在进一步检测中。
通报说,有关部门下一步将采取措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追究肇事单位或人员的责任,依法及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昨天晚上8点,记者终于联系上新美心食品公司新闻发言人钱岳虎副总经理,针对此次事件中消费者的治疗费用问题,他回应说,“只要是企业的责任,企业肯定会去承担,绝不推诿。”
对于市民关心的绿姿蛋糕卡券退款一事,钱岳虎说,市民可以去绿姿各门店填一份客户投诉表,公司会尊重消费者的选择,统一安排。
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应急响应
意味着什么?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在通报中表示,市政府已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意味着什么呢?
记者了解到,2007年,宁波制定和施行《宁波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下称《应急预案》)。共分为四级,分别为县(市、区)、市、省、国家有关部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根据《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应急响应属于较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本市及其他市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008年,国家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针对三鹿奶粉事件)。根据“高级别应急响应启动时,低级别应急响应必须同时启动”的规定,各地市相继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应急响应,当时宁波也启动过Ⅲ级应急响应。
时隔五年,宁波因为本地的食品安全问题再次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应急响应。
“昨天(6月3日)晚上,市政府根据疾控部门对样品检出肠炎沙门氏菌的报告后,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应急预案》启动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转换为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必要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
《应急预案》规定,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中的事故查处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市级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该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对案情特别重大、可能涉嫌犯罪的,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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