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寄往美国芝加哥的邮包,一年来一直下落不明。丢了?未证实;到哪里去了?不清楚。更让局外人难以理解的是,邮局方面称,按照“国际惯例”,美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中方却只能暂赔一百元(人民币,下同)。而这个邮包,其内在价值不算,光邮费,就达六百多元!
国际邮件莫名其妙“蒸发”
去年1月14日,王女士通过杭州市邮政局国际通信局国际邮政营业处寄了一个邮包给远在芝加哥的女儿。邮包重29公斤,总费用为672.5元。
邮包寄出两个多月,女儿却一直没有收到。去年3月底,王女士去国际邮政营业处询问,被告知查询信息已经发出,但美国方面没有任何答复。随后的两个月里,王女士又查询了两次,得到的答复均与第一次一样。
“与此同时,我女儿也到芝加哥邮局进行了查询,工作人员说电脑里没有该邮件进入港口的信息。邮包就这样莫名其妙地不见了。我要求杭州市邮政局赔偿我的损失,但工作人员却称,由于我在保险费一栏只填了一元,只能赔一百元。对于这样的答复,我实在难以接受,事情就这样一直拖了下来。眼看就要过年了,前不久,我怀着最后一线希望,又去邮局问了一下,还是没有任何进展。”王女士说。
美国有责任,为何无需赔?
邮件下落不明,光邮费就花了六百多,现在却只能赔一百,王女士实在想不通:这是哪国的规矩?
杭州市邮政局国际通信局称,按照《国际邮件处理规则》,寄件人的邮件先中转到上海,然后以总包形式送往美国。现在美国方面既没有说没收到,也没有说丢了,对此事不作任何答复,因此可视作是美国方面的责任。但由于发往美国的邮件收据上有一条寄达国声明:“对寄往该国的国际普通包裹,如在其业务范围内发生遗失、被窃或损坏,寄达国不承担补偿责任。”所以美国方面是不会给予寄件人任何赔偿的。“到目前为止,邮件都没找到,只能按照保险费的数目对客户进行超时暂赔(在寄件人第三次查询满一个月后,如果邮局还不能给予有效答复,只能暂时按保险费进行赔偿)。按照规定,一元保险费赔一百元。由于现在邮件下落未明,如果最后找到了,并寄到收件人那里,这一百元赔偿金还要退还给保险公司。”该工作人员这样解释。
律师建议:给国际邮件上保
邮件丢了,美国却不用承担补偿责任。对于这样的规定,王女士觉得很纳闷。“这种情况对寄件人来说的确比较难以接受,但根据万国邮联的规定,只能这么来处理。不过,随着新《国际邮件处理规则》的出台,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变。”市邮政局国际通信局工作人员说。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陈钟表示,对于保价(或保险)邮件,邮局应按照保价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非保价邮件,则根据万国邮联规定标准承担赔偿责任,但邮局只对直接损失承担责任。同时,寄件人需对邮包内的物品价值进行举证,证明自己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国际邮件因涉及境外互换、交换,程序复杂,产生纠纷索赔也复杂,故建议客户进行保价(或保险),以减少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