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5月3日电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的处罚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杭州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规范自由裁量权为目标的行政处罚情况专项执法监察。
检查对象为杭州全市各级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通过专项执法监察,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的意识,使行政机关的处罚行为客观、适度、合乎理性,实现行政处罚的公平、公开、公正。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在日前发出的《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处罚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的实施意见》中指出,本次开展的执法监察主要针对2006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开展的行政处罚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方面:行政处罚的基本情况,即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有无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处罚权限、管理范围和罚款限额的问题,有没有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是否到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情况,包括是否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自由裁量基准的设置是否合法合理,在执法中是否存在应罚不罚的情况。
据了解,此次专项执法监察从2008年4月中旬开始至2008年12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