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23日讯 (记者 叶海 通讯员 胡佳毅) 杭州市有关部门日前下发通知,凡是在杭自主创业的大学生,都可以根据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大学生创业证明,在办理工商登记等过程中免除办理费用。
该通知全称为《关于免除大学生在杭自主创办企业相关费用的通知》,由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工商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银行、杭州联合银行等联合制定出台。《通知》规定,大学生在创办企业过程中到工商部门、有关验资机构和杭州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各网点办理工商登记、验资证明和开设银行帐户等,可凭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各区人事局)出具的《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免除相应办理费用。
杭州市人事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一举措旨在积极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着力减轻大学生创办企业负担,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通知文件和办理流程的详细内容可在杭州人事人才网、杭州毕业生就业网上进行查询。
杭州市人事局也通过本网特别提醒:2009年第一批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3月25日,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抓紧时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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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费用免除的具体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持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单位股东入股的带上该单位股东资格证明)去企业所在地的市或分局工商部门(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的在市工商局登记,500万元以下的在各分局登记)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申请人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或区的人事部门(在市工商局注册的到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在分局工商部门注册的到所属区人事局)申请办理《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
三、凭《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有关验资机构和有关银行等部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时,可免除相关办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