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21日讯(通讯员德建 记者叶海)据浙江检察网消息,昨天下午,德清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德清县公安局新区派出所所长胡子荣。
5月16日,德清县公安局新区派出所所长胡子荣打人案发生后,德清县公安局立即依法立案侦查,并对胡子荣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同时依法提请德清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胡子荣。相关报道:《德清县立案侦查一起警察涉嫌伤害案件》
德清县检察院迅速依法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初步查明:胡子荣于5月16日21时左右驾车回家,发现路口被正在接人的潘晶停车堵住,于是发生争吵和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胡子荣用拳头殴打潘晶,致潘晶倒地昏迷。后胡子荣拨打电话报警,将潘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目前潘晶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医院还在抢救中。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胡子荣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相关报道:《德清警察打人事件 湖州市委书记孙文友:绝不偏袒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