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3日讯(记者 童俊 通讯员 仇婷婷)嘉善县80后女孩杨珍,从浙江林学院毕业后留校工作。半年后,她毅然辞掉了让许多人羡慕的工作,回到了嘉善县大云镇的老家,她要自己创业。
她被村民选为“好青年”,当地团组织将把他们作为村里的重点培养对象,提供创业、推优荐才方面的优惠政策。
如今,她创办了一个以华神鳖养殖为主的生态农业观光园,还带动了周边农村青年创业致富,解决了部分农村青年就业。
目前在浙江省的富阳市、余姚市、嘉善县、衢江区、仙居县、景宁县这6个“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试点县(市、区)里,有1688名像杨珍这样的农村青年“红”了。
2月3日上午,团省委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农办举行“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动员大会。这是团省委首次运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召开全省性会议,也是团省委首次将会议直接开到最基层一级的村团干部层面,全省共有1369个分会场,31936人参会。
据第二次全省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全省农村实用人才91.6万人,约占农村劳动力的3.6%。全省农村实用人才中,生产型人才占64. 5%,经营能人、能工巧匠比较缺乏;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了近9成,在30至54岁之间占三分之二多。我省农村人才无论是总量上还是素质结构上,都还不能适应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于是,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农办共同出台了《关于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的意见》,全省每个行政村原则上每年选拔培养一名“好青年”,对“好青年”的考核更侧重于品德能力,侧重于树立一批勇于创业、带领青年致富、大力推广科技、钻研经营管理方面的“好青年”典型。
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持农业户口的本省青年,或持非农业户口、已在同一村中创业就业满3年的本省青年及外省青年,都可以参加选拔。对参加选拔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同一村中的工作年限可放宽至1年,选拔将采取“自我评价+青年互评+群众评价”的模式。
据悉,对今后“好青年”的创业项目,凡符合特色农业、来料加工、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政策扶持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在项目申报立项、资金补助等方面进行优先扶持。
团省委书记周柳军说,实施“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有利于在青年中进一步倡导和树立到农村创业发展的好风气,有利于加快培育一批新农村建设青年带头人,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