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5日讯(记者 廖小清)今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将新立哪些地方性法规?记者今天从省人大法工委获悉,2010年的立法计划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列入了今年一类立法项目。
两会声音>> 家庭暴力纳入立法计划>>
近年来,家庭暴力的信访案件不断上升,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都不够全面,尤其在如何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为受害人提供保护和救助等方面,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强的规定。
“因此,我省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并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省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
列为一类立法项目的还有《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浙江省爱国卫生条例》、《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修订)》、《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浙江省曹娥江流域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修订)》、《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10件。此外,还有23件列为二类立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