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9日讯《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日前实施。该《意见》确定了19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强化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去年市政府出台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09〕6号)停止执行。
加强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2010年全市要确保全面实现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加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力度,确保到2010年底前市区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保家庭实物配租比例达到50%以上。进一步强化用工单位责任,统筹安排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公寓;鼓励支持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通过“租、购、建”等途径,投资建设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集体宿舍,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和规模。2010年,全市要确保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0万平方米;新增廉租住房保障1442户,新开工建设廉租房2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经济租赁房1万平方米、外来务工人员公寓10万平方米、人才住房4万平方米;完成危旧房改造9.5万平方米。进一步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要采取促开工、促上市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缓解市场供需矛盾。
(三)进一步加大拆迁安置力度。
(四)进一步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
(五)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支持。
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六)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金融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普通自住房的,继续执行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30年,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的政策,允许在各县(市、区)异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与此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七)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给予相关税收优惠。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八)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九)严格实施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开发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完成一层底板以上,并提供商品房预售方案等规定的材料,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凡是不提交商品房预售方案或预售方案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
(十)健全和完善商品房公开销售制度。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全部房源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上网公开销售,开盘当天一般应采用电脑摇号的方式公开销售。在开盘之前,开发企业不得采取预订、预购等变相认购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或变相收取定(订)金;不得要求预购房人将押金、诚信金等存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指定的预购房人本人以外的账户。
已经认购定位而放弃或不按时签订《商品房预订协议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或已经签订《商品房预订协议书》撤销、不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或已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的,其房源均转为集中公开销售;集中公开销售的房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管部门指定的单位组织实施。房管部门要建立商品房集中公开销售的管理办法,明确实施集中公开销售的机构、销售方式、销售程序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事项。
(十一)严格实行商品房买卖实名制。商品房买卖的报名、摇号、认购以及签订《商品房预订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否则认购无效。每次商品房公开销售,一份有效身份证明只能报名申购一次,通过摇号等方式取得认购资格的购房者,一人只能认购一套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强制并套销售商品房。
(十二)推行存量房网上签约管理制度,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
(十三)完善房产展销会的登记程序。
(十四)加强市场监测。
(十五)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
优化房地产业投资发展环境
(十六)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允许延至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允许延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
(十七)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进节能减排。
(十八)各地、各部门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联系,搭建银企对接的互动平台,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开发建设中面临的困难,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健全落实工作责任制度
(十九)进一步落实加强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责任制度。周俊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