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12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辛成)4月12日下午,被告人赵某在江干法院的法庭上失声痛哭。
35岁的赵某是安徽人,2000年来到杭州下沙做保安,保安工作期间帮公安局的民警抓过扒手,还被杭州市公安局评为市优秀保安。
之后,赵某一直在下沙做烧烤生意,很辛苦,赚钱也不容易。他有一个小孩4岁,患有哮喘病,一大半钱都花在了孩子身上。
2009年12月11日,赵某在下沙公交车站附近看见一个30多岁的可疑男子(颜某)用手去碰一名女学生的衣服口袋但没有扒窃,后赵某便尾随其来到一大学生活区,发现其从一名女学生的衣服口袋中夹走一部手机。
赵某这时候鬼主意来了,掏出腰上的伸缩警棍,告诉颜某自己是反扒队员,颜某吓坏了,乖乖地从口袋中摸出偷窃的3部手机。
赵某问颜某该事如何解决,是送派出所还是怎么办?后颜某直接从卡里取了2000元现金交给赵某。
2 010年1月5日,颜某从学校的一家复印店偷窃学生手机出来,又被赵某撞见,赵某从颜某口袋中摸出手机放入自己袋中走了。当天晚上颜某打电话给赵某要求“一次性”解决问题,二人协商后决定,颜某给赵某8000元,赵某还承诺在今年3月份前到下沙偷手机可以不抓颜某。
后两人在私下“一次性”解决问题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