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然而,也有一些领导干部的政绩观比较模糊、片面,甚至错误,不适应新时期新阶段的要求,不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影响和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这些模糊、片面乃至错误的政绩观,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
一是偏,即片面理解“政绩”,将政绩只视为经济增长、等同于城市发展,尤其是等同于GDP增长;忽略了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忽略了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忽略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忽略了人本身的发展。结果,加重了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区域之间、人与自然等方面的失衡。
二是散,即只求局部、不求全局的政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自为政、以邻为壑,盲目攀比、一哄而上,导致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经济结构不协调。
三是急,即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只求眼前政绩,不管身后“洪水滔天”。有的急,还是急于改变落后面貌;有的急,却是急于个人升迁。但只要一急,就容易只重当前、不顾长远,只重速度、忽视质量,只重发展、不计污染,吃祖宗饭、砸子孙碗。有的甚至板凳还没坐热,就“新官上任三把火”,今天一个大规划,明天一个大思路,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四是虚,即华而不实,虚报浮夸,用“水分”制造“政绩”。这是急功近利的政绩观恶性膨胀的必然归宿。一些领导干部重名利、轻政德,“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心浮气躁、做表面文章,重“显绩”、轻“潜绩”,善于包装、精于造势,甚至欺上瞒下,编造“GDP神话”,制造虚假“政绩”,为个人树碑立传。
五是混,即当官做老爷,不思进取,认定“无过便是功”,不冒风险、抱残守缺、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庸碌无为、怨天尤人。这也是个人主义支配政绩观的一种结果。
错误的政绩观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后果是一样的。一是妨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造成发展的片面与畸形,造成人力、财力、物力和宝贵时间的浪费,严重阻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二是滋生、蔓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三是腐蚀干部队伍,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诱发领导干部的懒惰思想和投机心理,助长党内和社会上的弄虚作假行为和浮夸之风,挫伤真抓实干者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