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临高县在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岗位考试中, 85年出生的白沙某派出所指导员许高逢脱颖而出,考取该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对于这一结果,很多网友提出质疑,除了对其年龄的疑问外,较为集中的就是许高逢的考试成绩位列第二名,比第一名陈志略低。
其实,在公选考试中,成绩最高者没有最终“折桂”是一种正常现象。一些人之所以会产生质疑,是因为他们没能跳出“唯分取人”的思维桎梏。
公选考试的目的是为了考试的形式促使优秀领导人才脱颖而出,造就高素质的领导人才队伍。但在过去的实践中,却出现了一些公选的干部“会考不一定会干”的问题,甚至催生了一些“高分低能”的“考试专业户”,笔试洋洋洒洒,面试口若悬河,实际工作却一筹莫展,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也影响了公选考试这一选拔形式的科学性和公信力。所以今年年初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在用人上要防止“唯考取人”。
要防治“唯分取人”,就得对症下药。对考试入围人员的道德水平、职业素养和岗位契合度进行进一步考察,从而好中选优。临高县正是这么做的,从公开的情况看,许高逢“在校期间就连续5年被学校评为优秀学生干部,在白沙工作6年两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再加上他多年从事指导员工作,在教育指导方面有一定经验,又在公安系统工作过,对校园安保工作的加强也能够发挥作用。”是3名被考察人中比较适合开考岗位的人选。而这次考试的“状元郎”陈志出任与教育局副局长同级的临城镇副镇长,也是组织部门综合考虑其自身特点和岗位需求后作出的决定。
所以在笔者看来,能在竞争激烈的公选考试中入围三甲的人,都是知识功底扎实、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也比较出色的佼佼者。如果其中有人工作实绩更突出、群众公认度更高、各方面条件更适合报考岗位,那么他位列“榜眼”或是“探花”而最终折桂又何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