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30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尚正)浙江省温岭市公安局民警陈昌涛在新河派出所强奸卖淫嫌疑人一案,浙江在线也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记者今日从温岭法院获悉,29日,该案已由温岭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陈昌涛涉嫌强奸罪。
查看之前报道:涉嫌强奸卖淫女 温岭市公安局一派出所民警被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陈昌涛在温岭市公安局新河派出所他自己的办公室,独自一人对当天下午查获的涉嫌卖淫的嫌疑人冯某进行询问,在询问过程中,未成年的冯某表露出害怕将她卖淫的事告诉她的家人的心理,陈昌涛利用冯某这样的心理,就对冯某动手动脚,冯某不从,“要不要让你的爸妈知道?”见陈昌涛这样说,冯某就不敢反抗。陈昌涛又脱下冯某的连裤袜和内裤,叫冯某跪趴在办公室的藤椅上,与冯某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陈昌涛要挟冯某不要告发。当天晚上9点许,陈昌涛以证据不足等理由将冯某释放。
冯某从派出所出来后与一个同患难的未成年姐妹打的想离开温岭,在车上两人的言谈引起了出租车驾驶员的关注,当得知两人被骗强迫卖淫时,驾驶员把车驶到台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叫她们报案。冯某在派出所被强奸的事遂败露。
受害人冯某来自江西玉山,15岁。据她自己说,她是被街头小广告欺骗到浙江温岭做按摩的,到了温岭,在按摩店老板的淫威下,她不得已干起了卖淫的勾当。
10月19日,温岭市公安局对涉嫌强奸的该局新河派出所民警陈昌涛予以刑事拘留,10月22日,温岭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陈昌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