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16日讯(记者 包勇)向社会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服务;向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购买养老服务,为符合一定条件的老年人提供老年生活照顾等服务……
今天,杭州市政府下发《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指导意见》,将向社会组织购买八大类服务,进一步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建立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体制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八大类服务
据了解,这八大类服务分为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法律服务、教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养老服务以及其他服务。
比如,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向社会医疗卫生服务等机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妇女、儿童、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向社会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机构购买公共职业介绍、创业、公共就业培训、见习训练跟踪等服务;
公共交通服务——向交通运营机构购买公共交通服务,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人群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公共交通服务,包括公交老年卡、公交学生月票、公交自行车规定时限内优惠、开辟特定公交线路等。
任何人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检举
文件要求市及区、县(市)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应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提出拟购买服务项目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项目及其预算进行审核后,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在选择服务提供机构上,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并以公开竞争方式确定服务提供机构。服务提供机构既可以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也可以是营利性社会组织。
文件强调,要严格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资金。未按规定实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财政部门不予支付资金。同时还将强化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