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平顶山市委组织部考察干部时,有两位乡镇党委书记没有通过,直接原因是:群众“幸福指数”较低。该市制定包括5类、16项的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指标体系,“幸福指数”成为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
将群众“幸福指数”与干部政绩挂钩,可以说是干部提拔、考核的突破。GDP翻几番、建造几座新城、招商引资多少……过去,这些指标在干部政绩考核中占据大部分位置,而百姓过得幸福与否却往往被忽视。
一直以来,经济数字增长快慢似乎成了衡量干部能力的重要依据,促使一些干部急功近利,在政绩观上产生偏差。为了增加自己为官一任的政绩,建几个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为了增加税收,引进高污染企业……经济数字增长了,可最后留给老百姓的是什么?
“让群众满意”不能只是挂在嘴边的口号。坚持把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样的执政理念值得赞扬。干部应以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将发展的过程变成为群众创造幸福、提升幸福的过程,而不能仅看建了多少高楼,引进多少企业。
当然,将“幸福指数”作为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并不意味着经济发展不重要。其实,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因此,要在抛弃传统的“唯数字论”的同时,建立科学的幸福指数考核体系,让干部提拔、考核机制更为科学合理,真正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