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为充分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在全市农村和生产一线10.4万名党员中开展了“评星定级”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在不同岗位上创先争优,使党组织发挥坚强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真正成为发展和稳定的先锋模范和中坚力量。
汉中市首先结合岗位设“星”。市委把党员“评星定级”活动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农村和生产一线党员中广泛开展“评星定级、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党员岗位实际,设定不同的星级党员标准。在农村,按照“五带头”要求把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归纳为党性强、有本事、行为端、守法纪、重形象、反映好,设立了学习星、致富星、帮带星、守法星、文明星、和谐星等六颗星;在企业,围绕善于学习、爱岗敬业、技术过硬、勇于创新、服务企业、遵纪守法等六个方面,设立了学习星、敬业星、技能星、创新星、奉献星和文明星。各基层党组织还结合实际在设星内容和标准上进行拓展,对流动党员重点从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履行各项义务、奉献家乡建设等方面设星,对基层无职党员重点从带头带领致富、维护农村和社区稳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等方面设星。
同时,汉中市规范程序评“星”。在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中,结合党员岗位承诺事项兑现情况,通过党员本人述职和自评、党员互评和群众代表参评等环节进行评定,星级格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综合得星5颗以上为优秀,4颗为合格,3颗及以下为不合格。评定结果实行动态管理,每名党员得“星”情况进行公示,获得“四星”以上的党员授予相应的星级牌,为“星级党员”户“挂牌”,对表现不突出、先锋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予以“摘牌”,对整改效果明显、表现突出的经评定达标后重新“授牌”。
开展“评星定级”活动,使优秀党员的标准量化、细化、公开化,党员一清二楚,群众一目了然,便于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同时,明确的考核评价指标,使广大党员争有目标、闯有方向,党员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的激情不断迸发,一颗颗党员“星”亮起来,为新农村建设和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