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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省政府颁布实施
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和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
省妇儿工委
(2011年9月1日)

  各位领导、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经省政府领导同意,今天省妇儿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省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7月29日,省政府颁布实施《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新规划),明确了我省妇女儿童“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主要措施。新规划的出台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发展的高度重视,凝聚着我省妇儿工委全体成员的辛勤和汗水,集中了社会各界的智慧和热情。借此机会,我谨代表省妇儿工委,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省妇女儿童发展的党政领导、社会各界和新闻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简单介绍新规划的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

  一、编制情况

  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及《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省妇儿工委结合我省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充分汲取有关部门与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广泛征求省妇儿工委成员与联络员、各市妇儿工委、妇女儿童工作热心人士和专家们的意见,经过了调查研究、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审核确定四个阶段,六易其稿。

  在编制新规划过程中,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坚持把握省情与紧贴全国两纲要求相结合;坚持遵循规律与全省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相结合;坚持延续继承与创新提升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可以说,我省新规划的编制过程,是深入调研、集思广益的过程,是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的过程,也是进一步学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过程。新规划将为促进我省妇女儿童发展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持,其顺利实施将为全省二千六百多万妇女投身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开创更广阔的舞台,为全省七百多万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有利的条件。

  二、主要内容

  新规划的框架均为六大部分组成。包括前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优先发展领域、主要目标与主要措施,重点实事项目,组织实施,统计监测与评估督导。

  (一)新规划内容

  1、前言全面阐述了“十一五”期间我省妇女儿童发展取得的成就,综合分析了“十二五”时期妇女和儿童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提出制定我省新规划的目的意义。

  2、第一部分明确新规划坚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妇女发展规划把握的四条原则为: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二是坚持性别平等,促进男女和谐发展;三是坚持妇女参与,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四是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和区域妇女协调发展。

  儿童发展规划把握的四条原则为:一是优先考虑原则;二是最大利益原则;三是共同参与原则;四是平等发展原则。

  总体目标是力争实现浙江妇女儿童发展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优先发展领域的部分重要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3、第二部分是新规划的重点。明确了优先发展领域、主要目标;提出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主要措施。

  (1)妇女发展规划设立了七个优先发展领域,共提出了78项主要目标,66项主要措施。

  ——妇女与卫生保健领域。重点关注妇女的生殖健康、心理健康、疾病预防、优生优育、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等问题。明确要加大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投入。

  ——妇女与教育培训领域。重点关注妇女能够平等接受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明确要保障贫困妇女、流动妇女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

  ——妇女与经济发展领域。重点关注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享有经济资源、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提高妇女就业率和就业层次、加大妇女创业就业帮扶等内容。

  ——妇女与决策管理领域。重点关注妇女的政治参与权利。提出妇女和男子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扩大妇女基层民主参与,明确妇女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应占的比例。

  ——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重点关注妇女平等参与和享受五大社会保险,保障女性特殊劳动权益,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社会福利和救助,降低妇女家务劳动强度。

  ——妇女和法律保护领域。重点关注保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执行、开展普法宣传、保护妇女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完善妇女维权网络等内容。

  ——妇女与环境优化领域。明确提出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度、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风险的能力等内容。

  (2)儿童发展规划设立了五个优先领域,共提出了63项主要目标,56项主要措施。

  ——儿童与健康领域。重点关注减少出生缺陷、控制婴儿及儿童死亡率、加强儿童保健、控制和预防儿童疾病、增强儿童体质、保障儿童心理健康、普及儿童健康知识等内容。

  ——儿童与教育领域。提出高质量普及15年基础教育的相关指标,关注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家庭教育、流动儿童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教育改革、教育信息化。

  ——儿童与福利领域。关注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具体的措施来完善儿童医疗保障体系,保障流动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等群体的生存和发展。

  ——儿童与法律领域。重点关注完善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加强普法教育、依法保障儿童人身财产权益、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内容。

  ——儿童与环境领域。重点关注为儿童提供安全产品和服务、加大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力度、加强社区儿童工作、扩大儿童参与,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4、第三部分是新规划的亮点。设立了今后五年政府要为妇女儿童办的19项重点实事项目,并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措施。其中,关乎妇女发展的10项,与儿童发展直接相关的有9项。规划中表述得比较清楚明了。

  5、第四部分是组织实施,主要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要求协同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共同推动新规划目标的实现。

  6、第五部分是统计监测和评估督导,主要是明确监测评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

  (二)规划亮点

  一是普惠性。新规划根据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对重点领域的定位,从我省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出发,更注重受惠对象的广度与受惠内容的深度。在妇女发展规划中新增了“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明确提出城镇女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农村妇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0%以上。在儿童发展规划中新增了“儿童与福利”领域,提出扩大儿童福利的范围,推进由补缺型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福利转变;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真正确保了社会弱势群体中妇女儿童在“十二五”期间能够得到更广泛更全面的发展空间与更完善更充分的社会保障,能够共享社会发展与社会文明成果。

  二是科学性。新规划以“十一五”指标体系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目标体系、监测统计体系和审核评估体系,努力做到指标设计合理、浙江特色凸显、目标现实可行、措施具体得当、监测科学完备。具体坚持四个衔接,一是在整体框架体例上,从有利于国家通过监测评估向联合国分别提供妇女儿童发展报告的实际需要出发,基本与国家纲要相吻合,主要目标、主要措施和监测统计机制等方面,也与国家纲要相衔接,体现上下的一致性;二是与省“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相衔接,体现工作的连续性;三是与《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相衔接,体现浙江的特色性;四是与省级相关部门的专项规划相衔接,体现内容的互补性。

  三是规范性。新规划对各类指标进行了科学的梳理,做到不重复、重实效、可操作。在主要目标设立上,采用量化指标与非量化指标的有机结合,使新规划便于实施、科学监测。针对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已经完成且不必要再设立的指标、无法统计的指标,在新规划中不再设立,确保指标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我省实施条件较好的健康、教育领域的指标,则充分体现与时俱进的要求,如儿童规划就在指标设置上既注重营养不良、生长迟缓、贫血等儿童生长发育中的“不足”,也兼顾肥胖等儿童发育中的“过剩”,加强对儿童体质的关注和监测。针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凸显的问题,增加了一些特色指标,如心理健康方面、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方面、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方面、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方面、适龄儿童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方面等等指标均一一确立。

  四是可操作性。新规划明确各级政府是实施规划的主体。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把规划的实施作为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重要手段,纳入政府领导人的政绩考核内容。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新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政府各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根据新规划要求和各自职责,承担落实相应的目标任务,加强跟踪分析,全力推进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新规划还规定,各级政府要为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人力、经费保障。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做到机构、编制单设,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将实施新规划经费和妇女儿童工作机构所必需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确保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五是实事化。新规划设立的19项重点实事项目,包括实施妇女健康素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建立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其中妇女健康素质提升工程中要求继续对城乡妇女进行两年一次的妇科常见病免费检查,逐步扩大乳腺癌、宫颈癌免费检查范围,并将其纳入农民健康工程的检查项目;建立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要求全省80%的城市社区和60%的行政村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家长学校)并规范运行。这些具体实事都经过专家和部门的认真论证,切实可行,充分体现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风格,能够真正确保妇女儿童普受惠、得实惠、长受惠。

  各位领导、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颁布实施,为我省妇女儿童发展描绘了新的蓝图。规划的实施,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也需要新闻界的朋友们鸣锣开道,宣传新规划,营造实施新规划的良好氛围。让我们同心同德,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新规划,为推动我省妇女儿童新的发展而共同努力!

  我的发布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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