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10日讯(记者 徐晓)“目前的补偿方案,是允许千岛湖水质恶化65%的情况下,浙江省仍要补偿安徽省,这样的方案是不合理的,也对浙江不公平的。”今天下午,浙江省环保厅污防处处长喻志钢在接受浙江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浙江、安徽两省关于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还未达成共识,目前正在积极的协商,并没有签订协议。
跨省补偿存在分歧 协议尚未签订
去年10月,财政部、环保部印发《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实施方案》后,浙江省环保厅立即会同省财政厅进行研究,认为补偿方案对浙江极不公平,不利于千岛湖的保护。浙江的具体意见为:水质改善,浙江补偿安徽,水质恶化,安徽补偿浙江。
“补偿指数测算公式水质稳定系数设定为0.85,相当于允许水质指标恶化17.65%,这不利于促进水质特别是上游来水水质的改善。”喻志钢说,浙江省环保厅建议对《实施方案》补偿指数测算公式进行修改,删除水质稳定系数,使《实施方案》的实施真正有利于千岛湖水质的改善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为探索建立全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供示范。
喻志钢告诉记者,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为每年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出3亿元,皖浙两省各出1亿元。具体补偿金额还需经国家有关部门与皖浙两省协商后确定。
根据这份协议,皖浙两省将明确各自责任义务,全面落实保护新安江流域及千岛湖水环境安全的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新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按照监测数据认定的结果及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补偿资金,补偿资金将专项用于新安江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流域综合治理、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方面。喻志钢表示,由于两省仍存在着分歧,目前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尚未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