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9日讯 丽水市区灯塔街200号7栋住户张先生:我们这儿前几天发生火灾,附近的电表箱内的电线被烧坏了,已经停电多天,我受不了已经住朋友家去了。但还有其他住户住在这里,另外我发现我们这儿的电线比较乱,电表箱离地面也很低,有安全隐患,希望晚报能反映一下。
同一片区的蓝奶奶:我也是市区灯塔街200号8栋的住户,我住的是房改房,以前房改时交过维修费的。现在房子屋顶木橼霉烂,经常有木块和瓦片砸下来,但却没人维修,找原来的房主单位也没用。晚报帮我们了解下到底要找谁来修?
12月3日,帮办记者来到张先生所在的房屋。灯塔街200号有四栋老房子,其中7栋、10栋是老平房,非常简陋,10栋房前的屋檐破损很严重了。2012年12月30日晚上7点多,7栋一婚房突发大火,事发时新人正在外举办婚礼,家里并没有人,火势迅速蔓延到了紧挨着的两户人家。经过消防官兵2个多小时的扑救,才将大火扑灭。因为这场大火,7栋的住户遭遇了好几天的停电之苦。102室的张先生告诉帮办记者,自从停电以后,他只好到朋友那里借宿。101室住着周阿姨和老伴,因为行动不便,两位老人只能住在没电的屋子里,点蜡烛照明。
在房子前,帮办记者看到一根电线杆上挂着一个敞开“肚子”的电表箱,不仅位置太低,而且里面电线很杂乱,并有烧过的痕迹。
而在8栋的通道上,竖着一块旧木板,上面有“危险,屋顶瓦片将要掉落”的提醒语。8栋的蓝女士介绍说,她是在1994年房改后领到房产证的,同时还向房改办缴纳了500元的维护经费。这么多年过去了,房顶一直没有维修,现在房顶的木橼、木板、瓦片经常往下掉。“9栋是修得不错,一打听才知道原来9栋的房子是属于教育部门的,屋顶已经修过了。”
帮办记者联系了市机关事务局。对于恢复用电和电线安全隐患问题,事务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听了记者的情况反映后说:这几天正好放假,物业公司的人也没上班,所以耽搁了。4日一早就会派人落实修复电线和电表箱。1月4日下午,帮办记者了解到,该局已经派人落实好电线的整理,供电也恢复了。但对于房改房的维修问题,这位负责人回复,8栋房屋已经房改了,只有一套房子(未房改)属于机关事务局管理,所以机关事务局也只能配合维修。
那么,交了维修费的房改房要维修到底要找谁?帮办记者又咨询了市房改办,市房改办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一些房改房确实已经交过维修基金,当时是每个平方按照2.75元的标准交的,房改办是按照原来房子产权单位为名建立账户的,所以按照使用维修基金的相关规定,用户要向原来房子单位(灯塔街200号8栋属于机关事务局)提交申请,由机关事务局核实后与房改办联系,以落实对公用部分的维修。
帮办记者将这一规定向机关事务局办公室负责人做了反馈,负责人表示会配合住户落实好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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