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土地出让两年未动工 无偿收回使用权
2013年01月21日 09:43:08
浙江在线01月21日讯 如何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基本杜绝闲置土地?绍兴市近日出台政策,将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促进供而未用土地开发建设。其中,对于超过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约定开工时间一年以上的地块,各地块所属管理单位经调查核实,确属用地主体自身原因未动工开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闲置2年以上的,有关部门将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土部门表示,出台这一政策,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推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内容,是拓展用地空间、缓解用地矛盾的重要途径。
根据要求,通过扎实工作,确保全市前三年批准批次供地率分别达到90%、80%、50%以上,确保已供土地的全面利用、集约利用,实现前三年新供应建设项目用地按期开工率达到90%以上;充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基本杜绝闲置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服务、保障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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