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3日讯 小区内,“当家”和“管家”组成了一个大家庭。
可是,停车难、卫生差、电梯坏了没钱修……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在不少小区,当家与管家间的矛盾似乎已到了针尖对麦芒的地步。在本报96068热线的记录中,物业公司撂挑子,丢下一堆烂摊子的情况并不少见。
这不,在两会上,杭州市政协委员沈华就建议,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实行星级化考评,将物业费与服务质量挂钩。
这个法子可行吗?我们在采访中,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建议
花钱买服务,服务质量是否可以量化
每年交一笔物业费,无疑是业主花钱买服务。但事实上,业委会和物业公司闹翻,物业公司撂下挑子,剩下一堆烂摊子的情况,屡见不鲜。
在两会期间,杭州市政协委员沈华曾提交了一份提案——《关于推行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分级标准的建议》,他建议,根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制定星级化评定,将物业的服务质量与物业费进行挂钩。
星级标准该如何制定?又将由谁来考核呢?
沈华建议,“可分五个星级,根据每个小区的自身情况以及收取的物业费用,对物业公司评定不同星级,并规定相应的服务要求,从保洁、垃圾分类、停车、物业维修等方面,制定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量化标准。由政府主管部门、社区、业委会和业主代表四方定期检查考核,并将星级成绩进行公布。”
沈华举例:假如某小区物业评定为三星级,经过一年考核,没有达到三星级的要求,那么第二年它收取的物业费就将下降一个等级。
沈华觉得物业服务良莠不齐,管理质量与业主需求的矛盾一直很突出:“将两者挂起钩来,可以更好地提升物业的服务质量,使物业管理服务更标准化、市场化。”
走访
社区很欢迎,物业公司怕众口难调
对此,社区、物业又持什么态度呢?采访中,我们也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不久前,莲花社区秋水苑小区换了一家物业公司,因为停车库问题,业委会“炒”了前任物业公司。社区工作人员钱晓红说:“停车、卫生等问题,现在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日趋尖锐。”
钱晓红觉得,将服务质量与物业费挂钩是件好事情,是作为对物业考核的一把“标尺”,物业费的多少,也有了明确、具体的参考依据。对物业和业主来说,各有责任、各有权利。
同样,彩虹社区洪主任也十分赞同:“不少物业公司实际做的,往往与之前承诺的有一定差距,即便大部分业主不满意,但一纸定期合同签在那,物业费又改不了。”
相比较社区一片倒的支持声,数家物业公司却倒出了一肚子苦水。
万家花城滨江物业的于经理觉得,虽然是件好事情,可实际操作起来还得考虑到各方面,因为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与投入成本成正比,管理提升的同时,也面临成本上涨的压力,尤其是对一些亏损的物业公司来说,就更加比较困难了。他建议:“不妨可以先小范围地进行试点推广。”
绿城物业的副总经理吴先生也挺担心“众口难调”:“服务质量评价不一致也是个问题,每个小区的情况不同,业主的意见也有分歧。即使同一家物业公司的同一个做法,但在不同小区得到的反响却不同,有时候最满意的未必就是最好的。”
回应
现行的物管考核中,就有类似的办法
记者了解到,杭州市物业服务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也在第一时间与沈华进行了交流。
将街道、社区纳入到物业管理考核中,对这一点,相关负责人表示赞同。他表示,目前杭州对小区物业的管理考核方法,与建议中实行的星级考评,就有些相似。
记者了解到,目前杭州的物业费是这样定的:
在小区业委会成立前,物业费按照政府指导价,分不同收费等级;
业委会成立后的小区实行市场调节价,业委会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提出服务要求,制定合适的物业价格。
如果物业做不到“质价相等”,大部分业主提出要求后,小区业委会有权另聘“管家”。
相关负责人还提到,杭州目前实行的“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负责制”就和星级考核有点像:“对物业负责人进行记分考核,小区物业服务做得好加分,做得不好扣分,考核结果直接与物业管理招投标等方面进行挂钩。”
各物业的季度考核成绩,都会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的“诚信档案”栏目里,进行通报。
随着小区管理中的新问题越来越多,2002年2月1日起实施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显然已经无法应对,去年杭州开始酝酿新版物业管理条例,记者了解到,预计今年将出台。
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和业主有不少矛盾是因为缺乏沟通,造成两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化解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除了制度,关键是互相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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