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
大米发霉长虫,火腿肠变质,奶粉吃了拉肚子
在本报维权热线接到过的关于沃尔玛的消费投诉中,还是以商品质量问题居多,尤其是食品。从沃尔玛买的大米有虫,从沃尔玛买的奶粉吃了拉肚子,从沃尔玛买的火腿肠变质……都是消费者曾反映过的问题。规模最大、最负盛名的超市,能不能也给消费者同样的信心呢?
案例:沃尔玛买的大米发霉,超市退一赔一
3月2日,彭先生在沃尔玛古墩店花39.9元购买了一袋大米,回家后打开发现这袋大米有发霉的情况。他便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在西湖工商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超市给予退一赔一的处理,总共退还给彭先生79.8元。
“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家出售过期发霉的食品给消费者,消费者可要求其退一赔十。但在交易价格不是很明确,或者对于问题性质的认定存在争议的情况下,退赔的尺度一般是在协商之后决定,最终并不都是按‘退一赔十’来处理。”调解人员说。
工商调查:
沃尔玛古墩店接到食品变质的投诉不是第一次,而其他门店的情况也不见得乐观。昨日,杭州市下城工商分局艮山工商所就对辖区内的沃尔玛超市进行了突查。此次检查主要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沃尔玛销售过期产品问题。
“据消费者反映,沃尔玛售卖的某产品在今年3月1日过期,但是3月2日仍未下架。”艮山工商所进行核实,发现的确存在这一情况,将会进一步调查处理。据该所工作人员介绍,此前还查处过沃尔玛超市售卖的中膳堂糖醇小丸酥、天山奇五香味瓜子标识不清等案例。
记者手记:
在去年受理一起沃尔玛古墩店的投诉时,记者曾向文新工商所消保部门的调解人员了解情况。其告诉记者,从他们以往受理投诉的情况来看,沃尔玛对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的处理还是比较及时的。
对于投诉能及时处理,这一点值得肯定。但是否只要做好“危机公关”就够了呢?凡事都是事先防范胜过事后补救,超市如果在质量把关和管理环节上更加严格,相信能降低不少此类事件的发生率。
乐购
商品标价与实付金额不符,商品已过促销期,未及时调整标价签
乐购超市已在杭州遍布数家,越来越多的门店带来了更多的客流,但是乐购超市在这几年的消费投诉也随之增加,投诉主要集中在标价与实价不符、未及时调整活动标价签等问题。
案例一:标促销价的拖鞋,却以原价卖给顾客
去年12月5日晚,王先生在乐购超市杭州庆春店购物,由于当时购买的物品较多,结账时未当场核对购物清单。回到家看清清单后,王先生发现自己当晚在超市所购的一双棉拖鞋未按照价格牌收费,“当时鞋子在做活动,价格为19.9元,但是结账时价格变成了29.9元。”王先生遂向物价部门反映,投诉乐购超市涉嫌价格欺诈。
今年1月24日下午,杭州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对乐购超市杭州庆春店进行检查,发现该消费者投诉的产品已经售完,货架上也无此商品和标价签。经过物价部门调查了解,这款产品的吊牌上统一写着“特价19.9元棉拖”,乐购超市杭州庆春店先以特价19.9元销售,之后调整价格,以原价29.9元的价格销售。
“由于工作人员的操作不当,使得标注牌价格与厂家合格证上标有的‘特价19.9元棉拖’两种价格同时存在,致使消费者产生了误解,经过协调,庆春乐购购物有限公司向投诉人进行了道歉,并退还消费者10元差价,并补偿了相应赠品。”杭州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工作人员表示。
案例二:“双汇王中王”低标高结,超市退还消费者全部购物款
2月6日,吴先生在乐购超市河滨店购买了一款“双汇王中王”火腿肠,超市标价为17.6元,实际结算价格为22.8元,吴先生发现该问题后保存了结算小票和标价签,希望物价部门进行核实。
物价部门在接到吴先生的投诉后,对杭州河滨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日常营业中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但现场检查并没有发现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吴先生购买的规格为60克×10支的“双汇王中王”火腿肠标价为22.8元,与结算价格一致。
但查看超市的销售系统,这款商品在2月6日当日,从17.6元调整到了22.8元,超市工作人员给出的说法是当时已及时更换标价签,而投诉人提供的标价签也没有该超市的明显标识。
“因时间过长已无法进一步核实情况,经过协调,乐购超市河滨店愿意退还投诉人2月6日在店内的全部购物款537.02元。”杭州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投诉人对此结果满意,将尽快去超市办理相关退款手续。
工商调查:
据杭州市下城区东新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就受理过不少消费者对乐购德胜店的消费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售卖的产品标签标识不合格,以及部分产品的贮存方式不规范。如乐购超市之前售卖的一款含芝麻的橄榄菜,在食品的外包装上就没有标注芝麻成分。
“根据国家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产品必须明确标注配料。”东新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一些消费者会对某些成分过敏,标识不清将造成不少隐患,而超市方面应该对产品的进货起到把关作用。如有违规现象,将依法对商家进行处罚。
记者手记:
销售的重要前提是让顾客对企业产生信任感。商家有意或是过失标注的高价,多少会让消费者对企业失掉信心。而信任就像揉皱的纸,哪能轻易地被敷平。产品的价格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超市是否做到明码标价和及时调价或许也可见微知著。
大润发
出售疑似到期的护肤霜
大润发石桥店是在2月18日开张试营业的新超市,生意还不错。超市附近,北景园、华丰村的居民大多都会赶来这个新超市购物,丁桥的消费者也不在少数。然而,试营业十天,就有消费者反映在这里买到的商品有疑似质量问题。
案例:贴张新标签,到期的护肤霜还能卖三年?
2月28日,吴先生向工商部门反映,他和两个朋友在大润发超市石桥店买了12支进口护肤霜,却发现生产日期是假冒的。
据吴先生描述,这款澳莉雅绵羊脂维生素E霜售价49.9元/支,贴在商品背面的标签上注着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10月31日。然而,当吴先生揭开这张标签后发现,这支护肤霜原本有一块标签,上面明确写着“有效期至2011年10月31日”。
从标签上看,这款护肤霜保质期5年,按照原标签上的时间推算,这款护肤霜的生产日期应该是2006年10月31日。“这样一来,我们买回来的其实是过期商品。”吴先生说,如果消费者只看到现在贴上去的标签,很可能以为,这款护肤霜还能使用3年。
目前,此事还在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的查办中。
工商调查: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销售方是不可以对产品标签进行擅自修改的。吴先生的投诉首先需要确认的情况是,该商品上的标签是经过有关部门的许可作出的修改,还是超市擅自贴上去的。如果一经查实,该商品涉嫌造假标签,超市就将涉嫌造假,有关部门将追查并对其进行罚款。
除了吴先生遇到的商品标签问题,超市的现场制售食品也存在生产日期造假等状况。
“按照标准的标注,超市应该在制售食品的外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这样消费者就一目了然了。”消协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说,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超市熟食时,从食品气味、色泽等细节上仔细辨别,带包装的食品则建议保留购买凭证,发现质量问题时及时举报。
记者手记:
商品标签上含有商品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厂商等有效信息。消费者在购物时,对商品生产日期、有效期会格外留意,但面对两张重叠的标签,消费者不一定能发现其中的蹊跷。
记者特此向大润发超市石桥店的接待人员求证此事,得知,吴先生所购商品为进口商品,原标签上的信息有误,因此海关批准该商品贴上新的标签。超市所在地工商所将审核证明材料,再做处理。
产品编码、生产日期、包装日期、商品批号……一连串的数字常把消费者弄得头晕目眩,生产厂商和销售商能把信息完善到这个程度,当然也值得肯定,但是既然有这个意识,不妨把事情做得更加完美,不要只留一串数字让消费者去“破解密码”,而是分别写清楚到底是什么,也就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误解。(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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