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0日讯 “这些酒我都已经买单了,已经是属于我的个人财产了。难道就因为过了所谓的‘寄存有效期’,商家就能侵占我的财产吗?”日前,消费者余女士向市工商12315中心投诉,并质疑KTV的霸王行为。
在KTV消费没有喝完的酒和饮料,商家通常会提供免费寄存的服务。但是一旦过了所谓的“有效期”,酒和饮料就会直接被商家作“没收处理”。
记者采访了解到,这一“行规”在宁波各个KTV基本都存在,但是这条所谓的“行规”是否合理呢?
喝剩的12瓶啤酒寄存在KTV
逾期被“没收”
6月14日,消费者余女士与朋友一起到位于舟宿夜江的糖果KTV唱歌,并购买了几箱啤酒。K歌结束后,还剩12瓶啤酒没开。临走时,余女士询问是否可以退款,KTV方面没有同意,但表示可以提供免费寄存服务,等到下次消费时再到柜台领取。
“当时服务员告诉我,寄存有效期为15天,如果15天内没到KTV消费取用这些啤酒的话,就要在有效期截止之前续存一次。第二次续存的有效期依旧是15天。”余女士告诉记者。
由于6月下旬余女士到外地出差,未能及时续存。几天前,当她前往糖果KTV,准备取用自己此前寄存在该店的12瓶啤酒,却被告知由于已经超过寄存有效期,这些酒全部被该KTV作“没收处理”了。
工商介入“逾期没收”无效
“我没有别的要求,只希望这12瓶啤酒可以物归原主,而不是被商家通过这样的霸王行为给‘没收处理’了。”但是,余女士在糖果KTV与相关工作人员反复协商此事,均未得到合理的解决,最终余女士将此事投诉至市工商12315中心。
日前,12315工作人员介入该消费纠纷进行调解。“经过调解,糖果KTV一位处理此事的汪姓负责人与消费者余女士达成了和解,原先的‘没收处理’无效,消费者的这12瓶酒继续寄存在该KTV,一直到消费取用。”鄞州工商直属所12315一位沈姓负责人表示。
免费寄存“逾期没收”现象普遍
鉴于余女士遭遇的这起消费纠纷,记者昨日采访了宁波多家KTV商家,发现绝大多数商家都会向消费者提供剩余酒水免费寄存服务,但与此同时,“逾期没收”也成为了一个约定俗成的“行规”。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普乐迪量贩式江东店,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店的酒水免费寄存有效期为1个月。“一个月有效期内如未能来取用,消费者可以在有效期内过来续存,续存次数是无限的。但是如果超过有效期未取用或续存,我们就算是‘逾期没收’了。”
月湖公园附近的台北K歌也提供免费寄存服务。“啤酒和红酒有效期都是半个月,洋酒的话是2个月。可以续存1次。有效期到了以后,消费者可以把酒拿走,如果未及时取用就算是默认由KTV‘逾期没收’了。”
针对酒水寄存服务的期限,不少娱乐场所负责人表示,主要是因为对寄存逾期仍无人认领的酒水一直代为保管,会增加经营成本。
不过,一位业内人士坦言,这其中还有商家不愿讲明的其他原因,那就是规定有效期,不但能够促进顾客在短期内再次前来消费,对逾期后没有被消费或提取的酒水进行再处理,对商家而言也是另外一种收入。
据悉,由于绝大多数消费者的娱乐活动并无规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消费或提取酒水的事情时有发生。
市消保委:存酒仍属于消费者逾期可适当收取保管费
尽管免费寄存“逾期没收”已经演变成为“行规”,这样的“行规”合理吗?
对此,市消保委秘书长施民伟分析称,购买后的酒水是消费者的私有财产,实际上消费者存酒的行为只是让商家代为保管,所有权仍归消费者。而“逾期没收”剥夺了消费者自由领取寄存酒水的权利,免除了经营者退还酒水的义务,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酒水、饮料等有质量保存期限的食品,可以与消费者根据保质期事先商定一个合理的寄存期限,到期通知消费者取回物品或提醒消费者及时消费;超期可以适当收取寄存费;需要处理的,应事先征求消费者意见。”施民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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