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4日讯 68岁的老许皮肤黝黑,两只脚肿得跟馒头一样,他耷拉着脑袋,坐在金东区澧浦镇敬老院里。几天前,他在江南市区摔了一跤,被送到了派出所。本来,民警只要联系他的家人,他就能被带回家了。但老许情况很特殊: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却没人愿意来接他回家。
老家的房子已经塌了,没地方可住;身体不好,沙场的工作也没法继续……看起来,他是一个可怜的老人。可旁人听了他抛妻弃子的往事,都要戳着手指数落他。
民警:这个无家可归的倔老头
总说自己的日子过得不错
澧浦镇敬老院在积道山脚下,离市区有半个小时的车程,炎热的午后,在敬老院的树荫下听蝉鸣聊天,是里面不少老人爱做的事。
老许已经住进来三天了,他穿着一件黄色的短袖,领子一半卷在了里面,耷拉着脑袋,安静地坐在凳子上。因为双脚扭伤后肿胀着,他行动不便,只能在屋里待着。
“上个星期六,我在金华街上走着,不知怎么的人就晕了,脚也扭了,跌在地上了。”说到自己被送到派出所,老许不以为然,“我有钱,我是来金华看病的,有人看到以后居然就报警了,我好了还是要回到东阳去的。”
金东公安分局澧浦派出所的沈警官介绍,老许其实挺悲惨的:
老许是澧浦镇口溪坑村人,31年前,他离家出走,一直在东阳等地打工。这段时间,他应该是想回来找家人的,不过子女已不在老家,房子也塌了。无处可去的他,在金华街头流浪了五六天,又饿又累倒在了街头。
后来,他说自己在东阳打工,有两间房子可以住,里面有煤气灶什么的,条件不错的,我们连夜就把他送到东阳去了。
几个民警带着老许在山头找了好几个小时,直到凌晨才找到了所谓的“两间房子”。其实就是水塘边的一处简易房,根本就不能住人的。我们连夜又把他带回来,让他住进了敬老院。
老许其实想念子女,但嘴巴犟,不愿意承认。
儿媳:我老公提起这个爸爸
想起的都是他的不好
住在敬老院里的老人,不少都是附近村庄的,一说起老许,其中几个还有些印象:年轻的时候,他抛下妻子和孩子,离家出走了。
老许沉默了几分钟。说起31年前的事,他还理直气壮:“她老是说我没用,嫌我没钱,我丈母娘也是,看不起我。”
虽然嘴上觉得自己没错,但31年前的行为,老许付出了代价。民警曾试图把他送到在佛堂镇的儿子家,但儿子把车子拦下,死活都不让亲爹住。
老许的大儿媳虽然从未见过公公,但对他也早有耳闻:
我老公也会提起这个爸爸。可想起来的,只有他的不好。他拿家里的钱去买肉,却躲在隔壁大伯家里偷偷吃,一口都不给老婆孩子。
这样也就算了。31年前,他干脆扔下锄头,离家出走了。当时我老公13岁,妹妹5岁,弟弟才3岁。
孤儿寡母吃了上顿没下顿,只能把小儿子送给了别人。几年之后,婆婆带着孩子改嫁到了萧山。
婆婆去世已经十五六年了,她一辈子操劳。改嫁之后,第二个老公脾气很暴躁,两人经常吵架,后来她得了癌症走了。
即使对爸爸有怨恨,但听说他在派出所,我老公还是二话不说就赶去了。他倒好,跟我们说他有一大包钱,被人拿走了,明显是在骗人。这么多年了,他还是本性不改,真的很气人。
逢年过节,我们可以去看看他,但是要养他,是不可能的。
村书记:他在村里还有田和钱
我们也会劝劝他儿女
子女不愿意赡养,家里又没有房子,老许就在敬老院里住下了。可他并不是孤寡老人,这也不是长久之计。
这几天,老许的事情在小村子里传开了。31年前,老许离家出走后,再也没在村子里出现过。村里人都以为他出了意外,直到这次回来,才知道他还活着。
除了对他的指责外,关于子女要不要赡养他,也成了讨论的焦点。
口溪坑村村书记许宗有很能理解老许的子女:
你问问村里人,他就在孝顺、东阳一带,离家又不远,可这么多年了,他一次都没有回来,一点都不关心老婆孩子的死活。
老许的大儿子老实本分,他好像跟继父关系不好,自己一个人回到了老家。这几年,他在佛堂租了30多亩地种菜,人晒得跟非洲人一样黑,一家四口人挤在10几个平米的简易房里,条件也很艰苦。
我们都很理解子女会这么对待他,但子女毕竟是子女,我们还是要以劝说为主。
如今老许虽然身无分文,但他在村里还有一笔2000多元的田租,田地也是有的,这些随时都是可以还给他的。
律师:不管爸爸多不称职
在法律上子女还是要赡养
老许到底该何去何从?
在浙江赤松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立新看来,不管如何,子女都是具有赡养义务的。
“毕竟他们是亲生的,在法律上永远是父子关系,通常我们电视里看到的那些断绝父子关系的情节,在现实法律中是没有这一条的。如果子女坚持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那老人可以上法院起诉,法院肯定会维护老人的权利的。”不过,贾立新说,老许的小儿子已经被别人收养,抚养孩子的义务和今后赡养的责任都转移到了收养人身上,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小儿子是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的。
而浙中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亮奇认为,目前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老许和孩子还有父子关系,儿子还是有赡养义务的。“不过,要是法院认定他当时离家出走的行为符合遗弃罪,那儿子也可以不负赡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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