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7月30日讯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是斗志昂扬,面对困难不退缩,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生,还是随波逐流、得过且过?因公殉职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陶蛟龙用实际行动,选择了前者。
去年12月14日,省高院追授陶蛟龙“全省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举行表彰大会,追记陶蛟龙个人一等功,并授予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总被锁在办公楼里
“我是一块原产绍兴的‘煤’,燃烧值不高,但我要用自己的心换同志们的心。”这是2012年1月,陶蛟龙到温州中院履新时“就职演说”中的一段话。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温州中院有一个统计数据:陶蛟龙在温州中院当院长一共331天,平均一周工作6天,一天要工作15个小时,晚上加班到凌晨一二时是常事。
按规定,单位大门夜里11时就要上锁。因此,陶蛟龙常被锁在大楼里。“一个星期他总有三四天要被锁。”温州中院的保安杜炜说,“半夜里值班室来电话,肯定是院长又被锁了。”
事实上,陶蛟龙“拼命三郎”的名声在法院系统早就闻名。葛云根是绍兴中院的退休法官,30年前就和陶蛟龙共事。在他眼中,陶蛟龙拼劲十足:做书记员,全省法院书记员打字比赛,他拿了第一名;做副院长时,抓审判改革,分管的项目样样先进……
克难攻坚,敢啃硬骨头
“越是经济社会发展困难之时,越是法院建功立业之时。”这是陶蛟龙常说的一句话。
2008年,绍兴袍江工业园区的纵横集团资金链断裂,涉及上百亿元债务、近千位债权人、2400多名职工。
陶蛟龙先后参加各类协调会近百次,天天工作至凌晨。最后,创造性地通过“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这一模式,引进投资人,使纵横集团起死回生……此后,陶蛟龙却戴上了老花镜。
陶蛟龙到温州中院当院长不久,温州获批设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陶蛟龙主动提出,法院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出台金改司法保障30条意见。温州中院率先在全省开展保护金融债权专项活动,为温州金改和温州经济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虽然在温州只有短短11个月,但陶蛟龙在任时,温州中院一连接了26件企业破产重整案;温州全市各法院均设立了金融审判庭……
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
20多年前,陶蛟龙在绍兴中院当经济庭庭长,下了一道特别的“庭规”:不论庭里法官在绍兴地区哪个地方办案,一定要当天回绍兴市里过夜,以免法官被拉拢腐蚀。但是在当时,绍兴到新昌就要坐好几个小时汽车,这个规定似乎“不近人情”。有人说难办到,陶蛟龙立刻回了一句:“不许有人在我手下出事。”
不该公家花的钱,坚决不花,这是陶蛟龙的原则。一到温州中院,陶蛟龙就交给司机一笔钱,嘱咐司机这些是他本人的日常私事支出费用,用于买药、买书等。
陶蛟龙到温州任职后,妻儿还留在绍兴,他总是坐动车来回。别人问他,为什么不让法院派车?他说司机去了住宿要花钱,又要跑空趟,还是坐动车划算。
去年12月3日,他到省高院开会,近19时会议结束,他直接回温州,因为第二天还要参加金融审判府院联席会。在车上,他仍忙着工作的事,23时,陶蛟龙和温州市一位领导通电话,讨论企业改制问题。10分钟后,车行至诸永高速永嘉段,被一辆货车追尾。次日2时16分,陶蛟龙离开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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