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24日讯(记者 李利 通讯员 林丽娴)早在1987年,浙江省就已经提前全国13年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目前,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在继续加深。为了回应这一全社会关切的问题,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今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
截止2012年底,全省60岁以上的老人共有857.69万人,占总人口17.87%,其中80岁以上老人130.36万,失能半失能老人73.48万。据测算,到2020年,全省60岁以上老人将达到1186万人,占总人口的24.17%。可以说,浙江的养老服务工作,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面临着严峻挑战。
政策——居家养老将成社会主流
根据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基本形成“9732”的总体布局。针对什么是“9732”,这些目标任务的进展如何,当前遇到了哪些困难和问题,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宋光宝在专题询问会上首先发问。
“‘9732’的总体布局,是指到2015年,全省老年人中有97%享受居家服务,3%享受机构服务;同时,有不少于2%的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由政府购买服务。”省民政厅厅长尚清说,目前,从总体看这些目标任务进展顺利,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但是说到当前面临的问题,尚清坦言:养老机构总量上还需继续增加。他说,全省现在有各类养老机构2028家,机构床位25.8万张,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08家。按照“9732”的总体目标,机构床位还要增加4.5万张,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还要增加6700家,如果扩大到三分之二的农村社区,则要增加12700家。
资金——保证最基本养老服务需要
要继续增加养老机构建设,“钱”是一个逃不开的话题。“我省‘十二五’以来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每年的财政投入有多少?支出结构如何?下一步有什么打算?”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国红将问题抛给了掌管政府“钱袋子”的财政厅。
“‘十二五’以来的两年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资金25.41亿元用于养老服务事业支出,其中2011年9.24亿元,2012年增加到了16.17亿元。2013年1至8月,全省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用于老年福利的各项支出已达到10.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还透露,财政投入的绝大部分资金都用在了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公办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等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补助上。
钱巨炎表示,今后公共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保证基本养老服务需要,解决困难和低收入家庭老人的养老服务,支持和促进养老产业的发展,满足社会多种养老需求。
人才——就业激励法则增强专业队伍
对养老服务来说,护理员队伍建设也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据了解,全省现有机构护理人员1.5万名,今后3年缺口仍有6万人之多。一方面,服务工作苦、脏、累,多数人不愿意干,干也干得不长久;另一方面,专业技术和经验方面的要求也高。在专题询问会上,省人大民侨委副主任委员张宝贵,把如何充实并提高护理人员队伍专业素养的问题,摆在了省人力社保厅厅长面前。
省人力社保厅厅长吴顺江表示,就业激励政策是增加从业人员数量的一个好办法。目前,厅有关单位正着手在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并让从业人员享受相应的社保补帖和岗位补贴。另外将会同民政、教育、财政等部门,对入职本省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工作的高校、高职、中职等的专业对口毕业生,入职满五年的,给予2.1万至4万奖补费。同时对毕业一年内到养老服务业中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收入相对偏低的高校毕业生,每年可给予个人一定标准的就业补助。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