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11日讯(记者 俞雯祺 通讯员 金炯明 徐佳) 记者今天从杭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瓶窑一家排污企业因涉嫌严重污染环境被余杭警方立案调查。该公司因操作流程不规范,排放镍含量超标62倍的污水,造成环境污染。
据悉,杭州瓶窑制版有限公司位于余杭区瓶窑镇华兴路上,成立于1998年。该公司以铁辊、镍要、铜球、硫酸、铬酸酐为原辅料,主要生产凹印制版。生产产品需经过渡件、除锈、镀镍、清洗等多道工序。去年9月,余杭区环保局在日常抽检中发现该公司排放的废水中,镊含量为6.21mg/L,超标62倍。随后,区环保局根据相关法律对杭州瓶窑印制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9万元,并责令整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2014年2月10日,余杭分局接到区环保局移交的案件,对杭州瓶窑制版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进行了立案调查。警方通过调查发现,该公司负责安全生产和环保的负责人赵某及污水处理工许某因排放污水操作不规范,涉嫌严重污染环境。根据相关法律,严重污染环境的相关机构责任人将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后果特别严重的,最高可获刑七年。
据赵某交代,去年9月,该公司员工发现了污水处理设备水管破裂,但其并没有采取应急措施,而是放任这些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出去。按照正常操作流程,应该先把这些污水引流到应急水池内,等设备维修好之后,再将污水倒灌进深度重金属吸附器进行处理后才能排放。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恰好当天就来到该企业进行污染排放抽检。
目前,该企业已更换了一套新的重金属吸附器设备,通过检测,排放的污水中的重金属含量已符合国家标准。
新闻链接:
镍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但过多摄入可导致人体中毒,头发变白;在大量镍污染的环境中,会增加呼吸道肿瘤与皮肤病的发病概率。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