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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火灾处理公布 市领导受行政处罚企业主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03月25日 13:34:50
浙江省安监局副局长董国庆
浙江省安监局监察专员张晓冬
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杨荣耀

  浙江在线杭州3月25日讯(记者 戚珊珊)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今天,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改革创新举措新闻发布会,再次强调这一点。

  浙江省安监局副局长董国庆通报,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好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5.0%、2.2%和8.4%,连续第十年实现了三个“零增长”目标。大多数行业领域和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尤其是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事故稳中有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7%和7.0 %。

  现场有记者提问,温岭“1•14”火灾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目前调查处理情况如何。随后,董国庆首次对事件调查处理结果进行了口头通报。 (相关专题:温岭大东鞋业发生火灾 16人遇难)

  他说,事故发生后,由安监局牵头,公安厅、消防总队等6个部门组成的调查组,用43天时间完成了调查。结果显示,火灾的直接原因是电器线路故障引起,间接原因是企业主安全意识淡薄,同时当地监管部门也有责任。

  目前事故已经进入处理程序,企业主两兄弟被追究刑事责任,15名政府人员受行政处罚,其中包括4名温岭市领导。关于此次事故的原因、调查情况、处理结果等详细情况,安监局将于近日进行专门发布。

  董国庆说,眼下,影响我省安全发展的因素很多。既有人流、物流、企业密集造成风险叠加的客观因素;也有低、小、散经济比重过高,管理落后导致安全基础薄弱等主观因素。有效化解转型期安全生产突出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不断地改革和创新。

  2月25日,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将过去的改革创新集成为系统化的整体设计,由“摸着石头过河”转向理性的安全发展路径探索。

  《意见》由24条内容组成,其中涉及治理体系的内容共有17条,涵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三个方面;涉及治理能力的内容共有5条。

  
来源: 原创 作者: 戚珊珊 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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